索 引 号:00525347X/2017-0007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22 | 发布日期:2017-09-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日,省纳税服务分局抽取全省流转类涉税事项数据,并对流转类涉税事项办结工作进行检查,该局积极开展自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时间节点,明确权力责任,圆满完成任务。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税政、征管、纳服、风险管理税务分局、各税源分局召开紧急会议,班子全体成员参加,专项安排部署此项工作。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工作精神,强调此项工作为一把手工程,明晰了科室间责任并细化分工。班子领导提出明确要求,精准部署实施方案,确保后续工作有的放矢,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执行,强调相关科室相互协作配合,全力提升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部门协作。从省局下发的清册中梳理未办结事项沉淀状态分析,未办结业务问题重要存在于风险管理分局、各税源分局、税政科。各科室间加强联系,形成工作合力。通过召开科室联合会议、分别明确一名责任人等途径,全面分析问题造成原因,研究解决办结业务中各种问题,提升办结业务工作质效。
三是业务分类处理。为了确保此项工作处理,该局从业务类型、所属单位、办理时限把所有依申请流转类事项进行分类,逐户核对。并由专人负责,紧跟各单位、各环节办理进度与质效,做到对每个单位、每一类、每一户情况了然于胸,全面掌控。
四是及时未雨绸缪。对于正常事项未办结事项处理工作,按照时间节点进行专项通报。通过此次工作,认真查找过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分管理事项、分情况研究流转类事项便民办税措施,探索征管改革后,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税收征管体系下业务流程的办理规范,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税收征管的引领作用,确保在下阶段工作中不再出现应办结未办结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