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8053693X/2017-003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中牟县郑庵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 | |
文 号:郑文〔2017〕58号 | 成文日期:2017-09-25 | 发布日期:2017-09-25 |
体 裁:意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各村党支部、镇直各支部、各企业党组织:
为抓好基层党组织规范运行和党员队伍教育管理工作,有效破解基层党组织工作实绩衡量难、党员作用发挥难、联系服务群众坚持难、不合格党员处置难等问题,实现组织评价有标准、党员争优有动力、处置不合格党员有依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党内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依托中牟“红管家”积分化平台,在全镇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推行积分化管理,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市委推进党的建设八项工程的决策部署,通过推行积分化管理,实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日常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智能化,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树立党员良好形象,为实现县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奋斗目标提供坚强保证。
二、管理对象
隶属于郑庵镇党委的全镇各基层党组织,包括行政村、镇直各支部、“两新”党组织等,以及组织关系在这些基层党组织的全体党员。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生病(6个月以上)、生活不能自理、行动不便等无法正常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党支部批准,报镇党委同意备案后,可以不纳入积分考核。
三、管理主体
(一)对基层党组织的积分管理由镇党委负责。
(二)对党员的积分管理根据组织关系由所属党组织负责。
四、管理方法
采取基本要求达标积分制、发挥作用加分制、违法违纪扣分制、综合评价评分制、“一票否决”零分制的动态管理办法进行量化考评,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分化管理。
(一)制定积分细则。根据党组织和党员的职责、任务,合理确定积分构成,分别制定计分标准和评分办法。
(二)实行积分登记。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分化管理工作坚持日常记录和定期评议相结合,镇党委为隶属每个党支部、党支部为本支部每个党员分别建立积分台账,明确专人实时记录,按照每月梳理统计、季度通报、年度评议总评的方式进行。原则上,镇党委结合开展的年度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活动,对当年度各基层党组织的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积分。党支部应同步对党员进行评议积分。
(三)做好积分公示。每月初,各级党组织应及时将下级党组织和党员上月积分明细及排名情况通过公开栏、通报等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5天。公示期间,党组织、党员、群众有异议的,可向发布公示的党组织反映,党组织应及时调查原因并向党员、群众反馈调查结果并备案。积分结果经公示后,及时存档并在中牟“红管家”积分化平台进行更新。
(四)明确积分周期。积分周期为1个自然年,以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①对基层党组织,上一年度积分不进行累积积分,作为历史存档以及工作参考。②对党员,上一年度评价积分不进行累积积分,作为历史存档以及工作参考,但上一年度兑换积分可计入累积积分。
(五)注重结果运用。合理确定积分等次,把年底积分情况作为党组织和党员评优评差的重要依据。一般情况下,先进基层党组织、职业化管理、经费支持对象和优秀党员、党员示范户等在高等次积分中产生,重点整顿对象、不合格处置对象在低等次积分中产生。
五、组织领导
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分化管理,是新形势下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运行和党员教育管理的一项创新举措,也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重要抓手,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该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负责人作为实行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分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指导好本支部进一步理顺党员组织关系,健全完善党员档案,迅速展开动员和培训工作,确保积分化管理工作顺利实施。
(二)强化督导检查。镇党委将不定期对各基层党组织落实积分化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底党建考核计分。各基层党组织要及时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三)严格考核奖惩。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积分化管理工作列为党组织年终党建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落实到位,发挥作用明显的,及时给予通报表彰,并将典型经验在全镇交流、学习、推广;对工作组织不力、流于形式的,在全镇通报批评,直至取消其年度评先评优资格。
中共郑庵镇委员会
2017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