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555704589/2017-00123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 | 关 键 词:验收审批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26 | 发布日期:2017-09-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竣工环保验收决定的建设项目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6日-2017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城路2号院1号楼319室(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0371-66266025;传真:0371-66252080;邮编:450000
拟作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 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逸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民安尚郡小区建设项目 | 郑州管城区帆布厂街南、信誉路(规划)西 | 郑州逸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总用地面积33.91(22607.14m2),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05000m2,(包括地上建筑面积85900m2(住宅 83000m2,物业及配套设施 2900m2);地下建筑面积 19100m2(含地下防 12046m2)。共建设4栋住宅楼(2栋27层、2栋28层)及沿街商业裙房及配套地下车库和储藏室(地下层)。 | 1、废气 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物为汽车尾气,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THC,本项目地下停车场设计机械供排风系统将排风机收集的汽车尾气从地面2.5m处排放,排放口设置在绿化带。通过环境空气自然流通稀释作用和周围绿化带的吸收作用,一般对附近住户影响不大。 2、废水 建设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制。生活污水由项目区内2个单座容积为175m3化粪池(停留时间超过24h)处理后,其污染物排放浓度约为COD 300mg/L,BOD5170mg/L,SS 150mg/L、NH3-N 24mg/L,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9-1996)表4规定的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王新庄污水处理厂,王新庄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废水经东风渠流入七里河,最终排入贾鲁河,对其所在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住宅项目特点,建建设单位已将项目各类风机、水泵等设备安装在地下,空调室外机位于户外,经过基础减振、建筑物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建设项目运营期主要为生活及商业经营活动,无工业,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通过在小区内设置环保型垃圾箱,分类收集,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时清运至城市垃圾转运站,垃圾转运站采取密闭措施,然后再运往垃圾卫生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化粪池产生的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运走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