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上街区食品检测中心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索 引 号:744081894/2017-0020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上街区财政局关 键 词:采购,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郑上财公开〔2017〕28号成文日期:2017-09-26发布日期:2017-09-26
体    裁:公告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上街区食品检测中心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委托,就郑州市上街区食品检测中心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上街区食品检测中心检验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上财公开〔2017〕28号

三、招标项目内容、数量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及数量: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石墨炉、火焰一体)1套、原子荧光光谱仪1套、气相色谱仪1套、液相色谱仪1套等仪器设备一批。(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交付使用地点: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定地点。

3.交付使用时间:合同签订且生效后60日历天内。

4.政府采购预算价:贰佰零陆万叁仟伍佰元整(¥2,063,500.00)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需提供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生产厂家授权书;

7.2014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招标部。(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70号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方式:现场。

5.报名时需要携带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2)银行开户许可证;(3)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后附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生产厂家授权书;(5)企业税收和社保证明(近三个月);(6)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审计报告;(7)2014年9月1日以来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8)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见附件)。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壹套复印件,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采用非活页夹方式胶装成册并逐页加盖本单位公章。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70号三楼)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 2017年10月17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开标室(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70号三楼)

八、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公开招标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河南省政府采购网(www.hngp.gov.cn)、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www.hnzbcg.org.cn)、郑州市政府采购网(zhengzhou.hngp.gov.cn)、上街区政府采购网(shangjie.hngp.gov.cn)、上街区政府网(www.zzsj.gov.cn)和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hnzczb.com)等相关网站发布。

十一、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郑州市上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郑州市上街区中心路146号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0371-85701568

代理机构: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上街区济源路70号三楼

联 系 人: 郑女士、许女士       Email:hnszczb@126.com

电    话:0371-68922396、68922397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部门:郑州市上街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郑州市上街区金华路中段

监督电话:0371-68937437

十三、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网(www.hnzczb.com)

十四、其他: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河南省至诚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7年9月26日


附件
  • 附件.rar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