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0877351/2017-0006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徐庄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26 | 发布日期:2017-09-2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公示时间:2017年9月26日-11月13日(公示期30个工作日)
修编规划范围:镇区规划范围为沿马峪川河流向西发展,南北方向发展至现状村庄边界,东部发展至豫S237线西侧,西部至官湾村西公路。(详图)
随着登封市全域旅游开发和建设世界旅游城市所带来的新的发展机遇,以及徐庄镇产业转型对于城镇职能重构的新要求,明确城镇性质与发展战略,梳理城镇发展定位与目标。《登封市徐庄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显然已经不适应指导当前背景下的城镇建设发展,其权威性、可操作性已经降低,影响了徐庄镇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因此徐庄镇政府对该镇总体规划实施进行了总结评估,并于2017年8月18日上午,由市规划局组织专家召开了《登封市徐庄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编必要性的论证会,专家委员会听取了徐庄镇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编必要性的汇报后,经过认真研究分析,符合徐庄镇的实际发展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原则同意《登封市徐庄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修编意见。确保该规划工作的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市委、市政府政务公开的要求,以公开透明、依法行政、规范高效、廉洁公正、强化监督为原则,以实现城镇规划管理工作公开、公正、民主、高效、廉洁、规范为目标,进一步推进城镇规划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不断提高广大市民参与城镇规划的意识,维护全社会对城镇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保证城镇的健康运行,促进登封市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现对《登封市徐庄镇总体规划(2010-2030年)》主要内容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修编原因:总规修编需在以下方面作出相应的深化或调整:
(1)明确村镇体系,合理确定相应的土地开发容量
规划结合人口分析、土地适宜性分析和生态空间管制的相关内容,确定中心镇区及各个村庄合理人口和用地规模;在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各行政村的发展状况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这些村庄的发展到底是促进、合并还是撤销,对应各个村庄落实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和是以发展的用地类型,并合理确定相应的土地开发容量。
(2)协调落实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和各类用地
城镇各类用地的安排绝不是简单独立的行为,而是具有紧密联系、环环相扣的过程,因此,要从整个规划区角度对各类用地的布局进行详细分析,实现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适当聚集,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对镇域交通、生态保护、公共服务设施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布局的相关规划调整。
(3)统筹现行产业发展与招商引资,明确城镇发展方向
在小城镇发展过程中,产业发展方向,招商引资的商业模式都直接影响到城镇发展方向的战略选择,目前徐庄面向镇域西北部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和农业产业项目,总规修编过程应统筹考虑调整产业发展,完善相应的产业发展配套设施,并明确城镇发展方向。
(4)协调城镇用地特征,优化城镇服务配套
面对镇区周边部分村庄和镇区连片发展的实际情况,规划修编过程中在进行镇区各项基础设施及服务设施配套时应充分考虑对周边相邻村庄的辐射,并适当考虑将部分已与镇区融合村庄纳入城镇建设区。
此外,在镇区道路网的规划建设中,针对徐庄“沿河发展的组团式”城镇结构特点,加强组团间道路的建设力度,特便是沿马峪川河两岸的交通联系,构筑起组团间快速、通达的交通走廊;确保镇区道路系统与镇区用地规划相一致,改善镇区土地的开发条件,促进土地价值增值,带动镇区经济发展。
联系电话:0371-62920003(徐庄镇人民政府)
0371-56513300(登封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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