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6〕33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清理整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实施意见》(豫环委办〔2016〕22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抽查情况的通报》(豫环委办[2017]83号),要求对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开展“回头看”和郑州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转发《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扎实做好全省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环评机构编制的《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经集体研究讨论决定,现对下列建设项目进行环保备案前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9月26日至2017年9月30日,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反馈高新区环境保护局。
联系电话:0371-67980713 6798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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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xml:namespace prefix="o" ns="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office"?>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污染治理设施情况 | 污染物稳定达标情况 |
1 | 河南九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环保型沥青砼生产加工项目 | 河南九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榆林村 | 建设1条20万t/a沥青砼生产线、料棚1座、沥青储罐4座 | 废气:料棚采用全封闭 全网覆盖洒水系统;导热油炉废气经8m排气筒排放;烘干滚筒和沥青储罐、拌合站有机废气经脉冲袋式除尘器 UV光氧催化 15m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产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定期清运用于肥田。 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 噪声:厂房隔声、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 | 经环保设施整改完成后, 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 |
2 | 河南九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 | 河南九一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郑州市高新区双桥办事处榆林村 | 建设3条建筑垃圾再生骨料生产线及1座水稳拌合站、3座仓库、1座办公楼 | 废气:破碎车间粉尘采用水雾降尘 集气罩 袋式除尘器 15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房顶排放。 废水:生产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清运,用于肥田。 固废:固废:一般工业固废回收利用,生活垃圾集中收集交环卫部门。 噪声:厂房隔声、减震基础、距离衰减等。 | 经环保设施整改完成后, 各污染物可稳定达标排放 |
备注:备案仅是环保备案,作为发放排污许可证的依据。 |
高新区环境保护局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