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820/2017-000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09-28 | 发布日期:2017-09-2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调整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荥阳市燃气有限公司:
根据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7〕918号)文件精神,对我市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自2017年9月1日起我市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降低0.12元/立方米,由2.9元/立方米调整至2.78元/立方米,调价时间追溯至9月1日抄见气量执行。
二、切实维护天然气市场价格秩序。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望你公司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加强供需衔接,保障稳定供应和市场平稳运行,并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要加大价格检查力度,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