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发放入河排污口“身份证”

索 引 号:005291492/2017-00116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水利、水务/业务信息/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
发布机构:荥阳市水务局关 键 词:水利水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29发布日期:2017-09-2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我市发放入河排污口“身份证”

29日,我市主要河道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全部安装到位,标志全市入河排污口“身份证”正式投入使用。

入河排污口标识牌安装设置是依法落实水行政部门对入河排污口设置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的重要工作,也是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我市在9月5日全市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基础上,根据排查结果,对规模以上的入河排污口,除列入封堵计划的以外,对长期保留或暂时保留的全市16处入河排污口实行统一标识设置。 

入河排污口标识牌统一规格,采用蓝底白字,外形美观、醒目。标识牌内容主要包括:入河排污口名称、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排入水功能区名称、经纬度、市级的统一监督举报电话等。

入河排污口管理按照分类处置原则,一口一策,推行精细化管理,既明确水污染治理责任,又便于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入河排污(水)口长效管理机制,依托“河长制”,落实河长的“管、治、保”责任;完善各方联动、公众参与监督机制,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其中,全面推动入河排污治理从突击向常态、治标向治本根本转变。同时,入河排污口管理工作列入年终各级各部门考核项目之一。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