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8年度“中原学者”的通知

高新区各企业单位:      按照省科技厅通知精神, 根据《河南省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2011-2020)实施方案》(豫科〔2011〕117号)总体部署和《“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豫科〔2017〕168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中原学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者应具备《“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见附件2)第七条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的条件之一。
    二、 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见附件1),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要求,“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1.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审查和审核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报材料由主管部门(高新区科技局)统一推荐上报。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请者可通过2名或2名以上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且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
    2.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单独推荐2名申请者。
    四、申报程序
    申报需通过在线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步完成。
    (一) 在线申报
    1.申请者通过“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 在线填报申报材料(包括《中原学者申请书》及相关附件)。
    2.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所在单位上传提交至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对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提交;由在豫的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者上传所有材料后,直接确认提交。申报材料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3.在线填报、提交材料的时间为10月16日0时至11月15日24时,申报平台网址:http://xm.hnkjt.gov.cn。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纸质申报材料通过在线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申请书》与附件材料分开装订(单双面不限),纸张规格A4,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2.《申请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申请者、推荐部门或推荐人要在相应栏内签字、盖章。
    3.申请材料通过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的,由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的,由申请人直接报送。
    4.受理时间:纸质材料请于11月06日报送至高新区科技局        五、河南省科技厅申报工作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一)在线申报技术支持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张德杨 0371-65831885
    工作邮箱:hnskjxmsb@126.com
    (二)纸质材料受理
    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艾栋 0371-65955171
    工作邮箱:hnsysgzb@163.com
    (三)政策咨询
    省科技厅科技人才开发处:张延宏  0371-65956235
    工作邮箱:kjtrcc@163.com 
高新区联系人:郑州高新区科技局 穆宁威
电话:    67983663
地址:    高新区管委会3楼南侧第3间办公室     
邮箱:    14771038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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