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荥阳市交通运输系统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1417/2018-0002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通知,公告,通知公告
文    号:荥交〔2017〕210号成文日期:2017-09-30发布日期:2017-09-30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荥阳市交通运输系统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荥交〔2017〕210号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印发荥阳市交通运输系统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局办各单位:

现将《荥阳市交通运输系统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荥阳市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七年九月三十日


荥阳市交通运输系统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第一阶段目标的收官之年;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发生频次高、污染重,是空气质量改善的难点和重点;全力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是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中之重。为切实做好2017-2018年秋冬季(2017年10月-2018年3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全面完成《大气十条》考核指标,实现2017年上级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在《荥阳市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荥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荥阳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及配套方案的通知》(荥政文(2017)130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完成《大气十条》和上级下达考核指标。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PM⒉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以上,重污染天数同比下降15%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管控移动源污染排放

1、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积极推进燃油公交车更换为新能源节能车,新增公交、出租等营运车辆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100%。

责任领导:袁永红  李广欣

责任单位:运管局  公交公司

责 任 人:王宣东  李志军

2、严厉查处货车超标排放行为。

(1)建立对柴油车等高排放货运车辆的全天候、全方位管控网,确保公路货运车辆达标排放,倒逼企业加快提高铁路货运比例。

责任领导:袁永红

责任单位:运管局

责 任 人:王宣东

(2)开展综合执法检查。2017年10月起,环保部门组织公安交通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城市管理执法等部门,在货车通行主要道路、物流货运通道、进市主要卡口等,每天开展综合执法检查,对违法车辆一律从严处罚。

责任领导:袁永红  刘国辉

责任单位:运管局  执法所

责 任 人:王宣东  郝  上

(3)对于通过路检路查、停放地抽检和遥感监测等排放检验发现的超标排放车辆,要溯源车辆制造企业、排放检验机构、所属运输企业、注册登记地、行驶途经地等,并向社会曝光。对于问题突出的相关企业,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严厉处罚违法行为。督促车辆所属运输企业及时淘汰更新超标车辆。

责任领导:袁永红

责任单位:运管局

责 任 人:王宣东

(二)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

3、为进一步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含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压路机、铺路机、叉车等)污染排放,积极改善我市空气质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市区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国I及以下(2009年10月1日前生产))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加快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船舶、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和港作机械设备,港口码头禁止使用冒黑烟作业机械。各单位要以施工工地、工厂企业、物流场所和港口码头为重点,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各单位每周将巡查、检查结果及处罚情况,上报局大气办。

责任领导:袁永红  刘建军  赵国华  虎建勋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运管局  海事处

责 任 人:金长春  靖海连  冯建亭  雒永生  

          王宣东  陈培源

(三)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

4、严格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各类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1万平方米以上施工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建设部门联网;落实施工工地“三员管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一票停工”制,对各类施工工地达不到以上要求的,一律实行停工整治;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黑名单”制度,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情节严重的施工单位要列入“黑名单”,禁止参加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

责任领导:刘建军  赵国华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责 任 人:金长春  靖海连  冯建亭  雒永生

5、严格落实“限土令”。采暖季期间,停止各类道路工程、水利工程等土石方作业。对于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确实无法停工的,由项目建设单位申请、行业主管部门初审,报郑州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各相关单位要将其作为检查重点,严格监管。出现违规的企业,按相关规定上限处罚,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领导:刘建军  赵国华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责 任 人:金长春  靖海连  冯建亭  雒永生

6、强化道路扬尘治理。

严管市区外道路扬尘。逐步提高城乡结合部、国省道机械化清扫率,持续开展道路扬尘综合整治。

责任领导:刘建军  赵国华

责任单位:公路局  地管所

责 任 人:金长春  靖海连  冯建亭  雒永生

(四)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与运输

7、大宗物料实施错蜂运输。做好钢铁、有色、电力、化工、食品加工、饮料、物流批发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筛查,摸清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结合行业错峰生产要求,制定“一厂一策”的采暖季错峰运输实施方案。重点用车企业要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合理安排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保证采暖季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运输车辆比例达到80%以上。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重点用车企业原则上不允许运输车辆进出厂区(保证安全生产运行的运输车辆除外)。通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峰运输执行情况。

责任领导:袁永红

责任单位:运管局

责 任 人:王宣东

(五)妥善应对重污染天气

8、统一各预警级别减排措施

(1)在2017年10月1日前,以污染源排放清单为基础,逐个排查行政区域内各类污染源,摸清污染排放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可行的减排措施,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措施项目清单。

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 任 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2)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要实现全社会颗粒物、VOCs在蓝色预警时减排比例达到5%;全社会sO2、氮氧化物(NOx)、颗粒物等在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时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20%和30%以上,VOCs减排比例分别达到10%、15%和20%以上的量化要求。各地可根据污染物排放构成,内部调整s02和NOx的减排比例,但二者减排比例之和不低于上述总体要求。减排项目清单按要求报局大气办。

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 任 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10、统一区域应急联动。将区域应急联动措施纳入应急预案,积极完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快速有效的运行模式,保障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时及时响应、有效应对。在重污染天气高发时段,当预测区域内连片多个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启动橙色及以上预警级别时,根据环境保护部的提示信息,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区域应急联动机制,采取有效应急减排措施。

责任领导:局各分管领导

责任单位:局属各单位

责 任 人: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调度,切实做好问题整改

9月30日前,各单位要根据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本单位2017-2018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专项工作方案并报至局大气办;同时报送工业企业错峰运输方案、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减排清单;从2017年10月起,每月2日前上报上月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督导落实。在督查过程中发现的突发性问题,及时交办各责任单位整改。局督查办、大气办对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导。

(二)加强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局属各单位对本单位承担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负总责,坚持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要明确工作目标,夯实工作基础,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污染源清单数据库,要及时、科学确定监管检查频次,针对性地对污染源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处罚,确保工作的有效性。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荥阳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量化问责实施办法》进行处理,确实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三)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开展环保标“五进”进宣传活动,尤其要做好企业错峰生产、黄标车淘汰、污染天气管控等与公众社会密切相关措施的解读。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实施大气污染有奖举报,动员全民参与监督,营造全民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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