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所“双节”前夕 文明创建客运车辆检查“不降温”

索 引 号:005291417/2017-0054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交通运输局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29发布日期:2017-09-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执法所“双节”前夕 文明创建客运车辆检查“不降温”

执法所“双节”前夕 

文明创建客运车辆检查“不降温”

 

为维护全市当前的文明创建成果,给群众创造安全、文明的客运出租乘车环境,确保乘客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国庆中秋双节前夕,荥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所持续就客运、出租车辆营运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集中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出租车消防安全设施配备,驾驶员是否具备从业资格,是否存在拒载、甩客、议价等行为,文明创建标语、提示语张贴情况以及车容车貌等。检查发现,个别出租车辆未按要求粘贴创文标语、提醒乘客索要发票标识、随意张贴商业广告标语,执法人员在做好登记记录的同时,要求驾驶员立即整改。检查中,执法人员提醒被检车辆驾驶员,在“双节”期间务必做到守法营运,不得随意涨价、议价,特别是拉乘外地乘客时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务必做到文明热情服务,为荥阳文明创建加分。

 

2017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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