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七号安置区小学、初级中学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1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09-30发布日期:2017-09-3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七号安置区小学、初级中学施工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ZGJZ2017093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七号安置区小学、初级中学施工总承包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河东七号安置区小学、初级中学施工总承包项目。

2.2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项目概况:河东七号安置区小学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祥里路以北,仙霞街以东,总建筑面积约为17047平方米,计划新建36个班级;河东七号安置区初级中学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幸安西路以南,仙霞街以东,总建筑面积约为16565平方米,计划新建30个班级。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招标范围:工程建设期内的施工总承包。(包含招标人安排的其他工作(如三通一平等配合工作),招标人单独发包工程除外。)(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2.4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07]72号规定的特级资质标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有效的资质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企业出具的无在建工程证明(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项目经理须在投标企业办理劳动合同关系(提供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6年8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3.4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具有2014年1月1日以来类似公共建筑工程业绩(以合同原件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合同原件以及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3.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期内的、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信用记录良好,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9日至2017年10月13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时,下午14:30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报名。
     4.2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原件: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自2016年8月1日以来连续一年缴纳社保的证明);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相关资料(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

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以上资料均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相关原件(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可提供复印件),留存装订成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潜在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信函报名。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5.2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焦女士
     电  话:0371-5656724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泰隆大厦1311室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话:18539996128   0371-67978566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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