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登封市政府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22X/2017-0000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关 键 词:财政,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09发布日期:2017-10-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6年登封市政府决算公开

登封市人民政府

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暨2017年1-7月

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7年9月29日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我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市政府关于2016年财政决算(草案)暨2017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一、2016年全市财政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65,000万元,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235,000万元,全年实际完成235,656万元,为预算的100.28%,下降12.41%。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53,553万元,加上2015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当年发行新增债券安排支出(已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批准)以及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等(已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451,449万元,全年实际支出451,44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100%,增长9.69%。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5,65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195,38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7744万元(其中:新增债券16000万元、置换债券21744万元)、上年结余8865万元、上级置换一般债券资金上年结余111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443万元、调入资金17166万元(从政府性基金结余中调入16643万元),全年收入总计515,387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1,449万元相抵后,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3695万元,债务置换支出32876万元,动用预算周转金平衡预算16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974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2,300万元,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调整为149,374万元,全年实际完成148,285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9.27%,下降18.14%。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08,571万元,加上2015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上级发行新增债券收入安排支出(已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批准)、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减去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以及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377,746万元,全年实际支出377,74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2.92%。法定及重点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教育支出92594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7.73%;科学技术支出253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917万元,为预算的100%,下降1.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51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4.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7786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0.22%;节能环保支出9650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24%;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5481万元, 为预算的100%,增长47.58%;农林水事务支出66749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14.16%;交通运输支出14021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99.76%;住房保障支出794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6.45%。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平衡情况: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8,285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95,381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6744万元、上年结余886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865万元)、上级置换一般债券资金上年结余11132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221万元、调入资金17166万元,下级上解收入34593万元,全年收入总计457,387万元。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77,746万元相抵后,减去上解上级支出23695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2703万元,债务置换支出31876万元,动用预算周转金平衡预算1607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974万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1.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85,500万元,后经四届人大常委会40次会议批准,将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调整为96136万元,全年实际完成90024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3.64%,增长54.94%。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2,500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2015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上级发行新增债券收入安排支出(已经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批准)、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调整后支出预算为95858万元,实际支出91873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5.84%,增长26.11%。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2016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9002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54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718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4500万元、置换债券62681万元)、上年结转6430万元、上级置换专项债券资金上年结余18518万元,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3,700万元。与全年实际支出91873万元相抵后,减去债务置换支出81199万元,调出资金16643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3985万元(全部为市本级)。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与全市数额一致,不再赘述。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32,500万元,预算执行中加上2015年结转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追加支出、上级发行新增债券收入安排支出(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批准)、当年收入超短收安排(已经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40次会议批准),减去补助下级支出,调整后支出预算为70204万元,实际支出66219万元,为调整预算的94.32%,增长5.77%。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决算平衡情况:2016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0024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547万元、债券转贷收入67181万元、上年结转6430万元、上级置换专项债券资金上年结余18518,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93,700万元。与全年实际支出66219万元相抵后,减去债务置换支出81199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5654万元,调出资金16643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滚存结余3985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目前,我市社会保险基金设立有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按照统筹层次纳入我市基金管理的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基金和生育保险。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76781万元,实际完成89327万元,为预算的116.34%,增长26.09%。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67557万元,实际支出78842万元,为预算的116.7%,增长15.96%。

2016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8932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41869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78842万元,收支相抵后,我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滚存结余52354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因县级国有资本经营收支规模较小,按规定纳入一般公共预算中反映。

二、2016年全市政府性债务情况

2016年年初我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4.26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39亿元、专项债务32.87亿元。按债务归属级次分: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6.33亿元(一般债务3.47亿元,专项债务32.86亿元);乡级债务余额7.93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2016年上级共分四批下达我市地方政府债务置换债券8.4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17亿元,专项债券6.27亿元。按照上级债券资金只能置换存量政府债务的规定,结合我市财政运行情况,报市政府批准后置换市乡两级政府存量债务8.44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2.17亿元、专项债券资金6.27亿元,2016年上级共下达新增债券资金2.05亿元,其中一般债券资金1.6亿元、专项债券资金0.45亿元。2016年我市共用财力偿还债务1.44亿元(一般债务0.58亿元、专项债务0.86亿元),其中:市本级偿还债务0.898亿元(一般债务0.038亿元、专项债务0.86亿元),乡级偿还债务0.542亿元。2016年底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为44.8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2.43亿元、专项债务32.45亿元。按债务归属级次分: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37.49亿元(一般债务5.04亿元,专项债务32.45亿元),乡级债务余额7.39亿元,全部为一般债务。

三、2016年预算执行效果和落实人大决议情况

2016年,我市深入推进财政改革,认真执行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批准的预算,大力组织财政收入,积极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加强财政监督,努力提高财政服务保障能力,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为实现“十三五”良好开局提供了有效保障。

(一)正确面对困难挑战,努力做好生财聚财工作。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减负增效。在此基础上,全市各征管部门、各乡镇(区、办)牢固树立直面困难、有所作为的工作理念,深入分析、挖掘收入潜力,完善征管机制,加大征管力度,形成工作合力,严格依法征管、应收尽收,全年累计组织地方财政收入32.5亿元。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我们始终把服务发展作为财政部门的重要职责,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全力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一是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保障工作。在组织收入困难、本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按照争取上级资金、用好本级资金、吸引社会资本的工作思路,努力拓宽筹资渠道,积极筹措、合理调度资金,在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基础上,根据项目不同情况,充分利用政府债券、政策性贷款、PPP等多种筹资模式,有效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二是认真做好财政投资评审工作。2016年,累计完成评审项目266个,总评审金额33.09亿元,审定金额28.4亿元,审减资金4.69亿元,综合审减率14.17%。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按照管采分离、应采尽采的要求规范政府采购行为,确保采购程序公正、合法合规。2016年,实现采购规模9.57亿元,节约资金1.41亿元,节约率12.86%。在保证重点项目顺利实施的同时,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三)积极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障民生支出和法定支出。面对收支矛盾突出的现状,我们坚持民生优先的支出原则,努力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投入。2016年,全市“三公”经费支出比上年下降57%;全市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43.3亿元,比上年增长14.52%,占地方财政支出的8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用于民生的支出达到34.4亿元,比上年增长11.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6%)。累计拨付教育支出9.32亿元。生均公用经费足额保障,贫困生救助体系更加完善,教师工资待遇逐步提高,支持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建项目20个,农村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项目22个。累计拨付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亿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50元,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2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680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608元;新增城镇就业6816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712人。累计拨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亿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从40元提高到45元,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56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新农合按病种付费和“先住院,后付费”等惠民措施顺利实施,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30万元,大病保险覆盖全市所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人群。累计拨付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8488万元。舞台艺术进乡村、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持续开展,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免费开放成为长效机制,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示范工程有序推进。累计拨付扶贫资金1.88亿元。支持实施整村推进项目8个、科技产业化项目21个、区域特色经济项目8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42个、易地搬迁637户、2590人。在大力保障民生支出的同时,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长17.27%、农业支出比上年增长10.03%、科技支出比上年增长1.22%,三项法定支出均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幅。

(四)持续深化财政改革,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举措。一是持续推进预算公开,按照法定时限完成2016年财政预算和2015年财政决算公开工作,并督促各预算部门及时公开部门预算和部门决算,规范公开的渠道、方式和内容,进一步增强了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二是探索推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在编制2016年财政预算的基础上,尝试编制了2016-2018三年滚动财政预算。三是按照国家关于财税体制改革的统一部署,大力推进结构性减税政策,全面实施了“营改增”改革。四是有序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认真落实新《预算法》、《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我市按照省、市稳步推进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登财预[2016]108号)文件,对该项工作予以具体安排,为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五是积极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加强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各平台公司与有实力的投资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切实提高投融资能力。规范投融资公司资金管理,制定了市属投融资公司资金审签流程。创新投融资方式,积极谋划推进PPP项目,中心城区功能提升PPP项目一期工程落地实施,市民文化中心PPP项目,环嵩山旅游公路、南水北调等PPP项目都在有序推进。六是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关于清理财政存量资金的有关规定,清理市本级财政存量资金25281万元,收回本级预算统筹使用,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七是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控制新增债务,规范举债方式和渠道,争取省政府代发政府债券10.49亿元(其中:置换债券8.44亿元,主要用于置换存量债务,新增债券2.0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重点项目建设),有效降低了政府债务成本和债务风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缺口。

(五)加强财政监督检查,保证财政资金资产安全。积极开展涉农资金检查、财政资金安全检查、行政事业单位土地(房屋)资产登记备案、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小金库”检查等各项监督检查工作,密切配合上级和本级审计部门开展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审计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及时发现并整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确保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安全、规范使用,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益。

总体看,2016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全市财政认真落实市委的决策部署和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各项决议决定,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强化财政预算管理,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作出了贡献。

四、2017年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50,000万元,止7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3,135万元,为预算的57.25%,短序时进度1.08个百分点,同比增长16.6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3240万元,为预算的53.43%,同比增长4.55%;非税收入完成59895万元,为预算的63.58%,同比增长38.97%。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426,279万元,加上上级追加支出指标以及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支出等,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542,444 万元,1-7月份实际支出238,370万元,为预算的43.94%,同比增长15.31%。

    2.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62,210万元,1-7月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072万元,为预算的57.38%,同比增长24.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8855万元,为预算的51.28%,同比增长2.52%;非税收入完成54217万元,为预算的62.73%,同比增长47.59%。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为380,877万元,加上上级追加支出指标,减去补助下级的支出指标等,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451,293万元。1-7月份实际支出172,743万元,为预算的38.28%,同比增长6.03%。主要支出项目完成情况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772万元,为预算的47.2%,增长51.53%。主要拨付党委、政府等行政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及少林景区发展运行维护费。

(2)公共安全支出11293万元,为预算的40.63%,同比增长54.47%。除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电子警察系统三期工程建设资金454万元,交通设施维护资金100万元,车管所工程建设资金500万元,郑州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资金463万元,人民调解员生活补贴资金200万元等。

(3)教育支出53073万元,为预算的44.17%,增长52.08%。主要拨付教育系统人员经费44069万元;公用运转经费4728万元;贫困生救助资金900万元;通达路小学工程、清华园学校建设前期工程及薄弱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1596万元;民师养老补贴275万元;全市党员干部培训费174万元等。

(4)科学技术支出780万元,为预算的13.16%,增长20.56%。除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电子与新材料创新创业综合体建设营运费用193万元,煤矿安全网络升级改造资金132万元, 17个乡镇(区、办)视频监控建设资金198万元等。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29万元,为预算的29.91%,增长34.75%。除人员经费及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文物保护方面支出503.7万元;支持广播影视发展方面支出503.3万元;文化产业发展方面支出358万元等。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76万元,为预算的28.09%,增长13.91%。除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499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2059万元,退役士兵和转业志愿军欠缴养老和医疗保险缴费151万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1024万元,就业及残疾人帮扶扶贫资金52万元,老年福利中心工程款330万元等。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8342万元,为预算的53.43%,同比下降32.54%。除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资金11787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991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610万元,公立医院改革资金636万元,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建设资金993万元,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建设资金215万元,大宗食品抽检资金100万元,支付艾滋病救助、地方病防治、“两癌”筛查等重大卫生服务专项资金180元,健康扶贫及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缴纳保险费资金207万元等。同比下降原因为:今年以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及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两项基金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央及省级资金下达进度迟缓,影响了该项基金支出进度,大额支出将在下半年予以拨付。

(8)节能环保支出3050万元,为预算的23.6%,同比下降8.3%,主要拨付市区污水处理厂及新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服务费1054万元,大冶镇西刘碑社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项目99万元,14个重点乡镇(区、办)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项目980万元等。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4364万元,为预算的24.67%,下降76.31%。除拨付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3370万元外,主要拨付登封市旅游新城风貌协调专题研究合同资金20万元、登封市区地形图测绘项目资金75万元、我市各项专项规划资金及经费320万元。同比下降原因为:去年同期支付有大量交通路网、白沙水库抗旱应急饮水工程等资金约11200万元,今年该类资金均用政府性基金或债券资金拨付,故同比下降明显。

(10)农林水事务支出15901万元,为预算的26.51%,下降16.35%。除人员经费和正常运转经费外,主要拨付扶贫开发项目资金5900万元,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5000万元,农业产业发展及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资金339万元,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疫病防控资金62万元,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发展项目及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998万元,基层农技推广站建设补助资金106万元,林业产业化、公益林补偿、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公益林管护资金530万元等。同比下降原因为:去年同期支付的河门水库建设资金4700万元,今年无此一次性因素,故同比下降明显。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2204万元,为预算的60.24%,增长6.48%。主要拨付登电集团承办的通航项目资本金7000万元,新登集团中禾广场中心建设项目资本金300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45,280万元,1-7月份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849万元,为预算的10.96%,同比增长10.38%。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0,58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和上级追加支出指标等,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87,887万元。1-7月份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48718万元,为预算的25.83%,同比增长26.54%。

2.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7849万元,为预算的10.96%,同比增长10.38%,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5599万元,为预算的10.47%,同比增长14.53%;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完成1140万元,为预算的38%,同比下降52.3%;城市公用事业附加收入完成710万元,为预算的71%,同比增长1.36倍。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180,580万元,加上上年结转资金、上级追加支出指标,减去补助下级的支出指标等,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160,701万元。1-7月份实际支出21216万元,为预算的13.2%,同比增长23.33%。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3362万元,1-7月实际完成46271万元,为预算的55.51%。

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78035万元,1-7月实际支出43249万元,为预算的55.42%。 

(四)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特点及存在的问题

1.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虽增幅明显,但主要靠非税收入拉动,收入质量有待提高。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3135万元,为预算的57.25%,同比增长16.64%,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3240万元,同比增长4.55%,非税收入完成59895万元,同比增长38.97%。截止到7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主要靠非税收入拉动,而非税收入大多为一次性因素,收入增长无可持续性。税收占比仅为58.15%,收入质量亟待提高。

2. 我市传统行业税收整体略有增长,新兴产业规模较小,尚不能对税收收入起到有效拉动作用。1-7月份,传统支柱产业中,比去年同期增收的行业有煤炭、有色金属、非金属矿物制品业,分别同比增长50.8%、67.14%、88.42%,主要是产品价格上涨因素导致,电力、建筑及房地产业分别下降39.46%和37.03%,电力行业主要是开工不足及发电成本增加等因素影响,利润下滑,税收下降明显;建筑及房地产业主要受去年营改增政策执行前地税部门加大清欠力度,致使去年同期入库较多,导致今年税收同比下降较多。同时,我市新兴产业如生物医药、装备及制造、家居、电子信息制造等,虽税收增速高,但税收规模相对较小。据统计,全市51户新兴产业企业1-7月份共实现地方级税收1181万元,同比增长97.28%,但规模仅占税收收入的1.42%,尚不能对我市税收起到明显拉动作用,经济结构调整任重而道远。

3. 市乡两级收入完成进度相对均衡,各乡镇之间表现差异较大。1-7月份,市本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072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38%,短序时进度0.95个百分点,比去年同期增长24.7%;乡镇级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063万元,为年度预算的57.03%,短序时进度1.3个百分点,同比增长4.13%。17个乡镇(区)办中,有中岳办、阳城、徐庄、送表、东华、唐庄、告成、宣化、嵩阳办、卢店等10个乡镇(办)完成了序时进度,其余七个乡镇均未达到序时进度。从增长情况看,有君召、东华、颍阳、阳城、送表、徐庄、唐庄、卢店、中岳办、告成、石道、12个乡镇(办)收入呈现增长,特别是君召乡、东华镇、颍阳镇、阳城工业区等4个乡镇增幅较大,增幅均在45%以上,与此同时其余5个乡镇收入呈现了不同程度负增长。

4. 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郑州五(县)中排末位,增速排第四位。截止7月底,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3135万元,同比增长16.64%。在郑州五县(市)中,规模排末位,增速排第四位。完成规模前四位的新郑市、中牟县、荥阳市和新密市分别高出我市283306万元、165633万元、125127万元和41992万元。我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速比第一位的荥阳市(31.63%)低14.99个百分点,比排名末位的新密市高出8.57个百分点。

5.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进度严重滞后,收支逆差日渐扩大。1-7月份,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完成3.56亿元,仅为年度预算34亿元的10.47%,短序时进度47.86个百分点,收入进度严重滞后,支出却达到4.7亿元,当年收支逆差1.14亿元。这一方面制约了我市相关支出项目的安排,另一方面严重影响到正常财政资金的调度,对我市整体财政预算执行造成了较大影响。

6.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了民生及重点支出需求。1-7月份,在收入进度低、资金紧张的状况下,财政部门积极协调筹措资金,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确保了我市民生支出和重点支出的资金需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8,370万元,财政支出中的民生支出161,51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为67.76%。与国内生产总值密切挂钩的八项支出共计177,835万元,比去年同期的150,015万元增长18.54%。市财政通过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为保障民生及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

(五)下一步财政工作安排

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市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更好把握稳和进的关系,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强预期引导,深化创新驱动,确保经济健康平衡发展,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 进一步实施好更加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及时查处违法违规乱收费、乱摊派行为,增加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获得感。进一步加强国库运行监测,督促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更好释放财政资金效应。通过PPP模式引入各类投资,发展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整合各项财政资金,加大扶贫力度,打赢脱贫攻坚战。

2.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收入方面,一要抓公共财政预算收入,面对非税收入持续减收的现状,全市各级要挖掘税收增长潜力,在持续关注传统支柱产业税收的同时,重点对我市建筑领域的税收采取合规合法手段防止跑冒滴漏,应收尽收。加强对我市新兴产业投入产出分析,搞好税源调查,促进新兴产业税收增量。确保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的同时,提高税收占比,提升财政可支配能力。二要抓好政府性基金收入,特别是土地出让金收入。面对当前土地出让金收入进度严重滞后的局面,市政府将倒排工作任务,利用后几个月有限时间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支出方面,合理调度资金,聚焦扶贫攻坚,年初安排的扶贫项目在加大项目推进力度的同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同时,在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交通等领域整合各类资金,向贫困乡镇及贫困人口倾斜。支持加大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公共卫生服务、农林水、大气污染治理、散煤治理等投入力度,着力改善民生。

3.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一是完善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二是推行中期财政规划,三是全面执行绩效管理,四是完善市本级公用经费定员定额标准体系建设。

4. 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根据目前我市债务风险状况,切实采取得力措施,争取使我市早日从债务风险提示地区转为正常地区。一是加强收入征管,开源增收,做大做强财政收入基数;二是积极筹措资金,消化存量债务;三是盘活存量资金,将收回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重点领域及必须偿还的到期债务;四是严格管理,控制政府债务规模,适度增加新增债券;五是多策并举,多管齐下,综合运用自筹财力、ppp模式等手段,逐步压缩债务规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后几个月,我市经济发展和财政增收面临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较多,圆满完成全年财政收支任务面临着诸多困难和压力,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繁重。我们将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积极、主动地应对宏观经济形势对财政工作带来的不利影响,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确保圆满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

报告完毕。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 : 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包括地方本级收入、上级政府对本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下级政府的上解收入。地方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包括地方本级支出、对上级政府的上解支出、对下级政府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

政府性基金预算:  是国家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而发生的收支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是对社会保险缴款、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和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社会保险的收支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

非税收入:  是指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征收、收取、提取、募集的除税收和政府债务以外的财政收入。

营改增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是指各级财政通过超收安排的具有储备性质的基金,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以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基金的安排使用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财政转移支付制度 : 是由于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纵向不平衡和各区域之间的横向不平衡而产生和发展的,是国家为了实现区域间各项社会经济事业的协调发展而采取的财政政策。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是分税制条件下平衡地区间财力差距的一项重要制度,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

一般性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对有财力缺口的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的补助。一般性转移支付不规定具体用途,由下级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使用。在一般性转移支付的具体构成中,均衡性转移支付是主体,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规模等客观因素,按照统一公式计算分配。

专项转移支付:  是指上级政府为了实现特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给予下级政府的资金补助,由下级政府按照上级政府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专项转移支付主要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政策,重点用于农林水、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节能环保等领域。

民生支出  :是指教育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支出。

置换债券资金:  地方债置换是指地方政府在利率适度的条件下,通过发行新债置换利率较高债务,将所欠债务顺延的一种方式。该形势下发行的债券即为置换债券,通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

新增债券资金:  即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  是指政府与社会主体之间,为何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第二部分

 

2016年登封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我县共收到上级转移支付192721万元,其中:一般转移支付7270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20012万元。根据上级要求的每笔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办法及支出科目,当年已安排支出189016万元,剩余3705万元已按规定结转2017年使用。

 

第三部分

 

登封市2016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15年年末,我县债务余额4426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3900万元,专项债务328700万元。

2016年上级下达我市政府性债务限额为52.3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60500万元、专项债务363400万元。

2016年,我县共计偿还债务本金144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5800万元;专项债务8600万元。

截至2016年年末,我县债务余额44880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24300万元,专项债务324500万元。


第四部分

登封市2016年财政“三公”经费决算说明

我市财政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共计2978.22万元,因公务用车改革,三公经费决算大幅下降,其中,因公出国上涨139.13%之外。公务接待费下降24.41%,公务用车维护下降509%,16年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

第五部分

预算绩效开展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办〔2016〕62号)的精神,我局于2016年10月下达了《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积极开展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2016年选取了市教育局、民政局、水务局、住建局、交通局及环保局6家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作为试点进行了申报工作。


附件
  • 2016年决算执行情况报告.doc
  • 2016年登封市本级决算表.xls
  • 2016年社保基金决算1.xlsx
  • 2016年政府性债务.xlsx
  • 登封市财政关于2017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doc
  • 2017年调整报告附表.xlsx
  • 2016年登封市财政“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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