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3157743/2017-001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办事处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工作,禁烧工作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09 | 发布日期:2017-10-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优化环境、保障交通安全、维护实验区形象,新港办事处精心谋划、扎实推进秸秆禁烧三举措,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成效显著。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主要领导亲自挂帅成立办事处秋季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领导小组,总体牵头负责。依照属地管理原则实行管区、村相结合的分包责任制,区委书记、区长为禁烧工作具体责任人,包村领导、包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办事处和各村分别成立禁烧工作巡防队伍,重点针对高速公路沿线、省道S102两侧、机场周边等重点区域开展巡查,工作人员配戴执勤袖箍,携带铁锨等灭火工具,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上报并做好后续工作。
(二)广泛宣传,严防死守。针对禁烧工作涉及面广、防控形势严峻等情况,办事处专设了应急值班队伍,全面安排巡查人员与巡查区域,24小时轮班值守,确保应急调度机制畅通、抢险力量随叫随到;各管区、相关部门配合,组织宣传车辆,深入到田间地头、村庄广泛宣传,各村以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早中晚广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意识,努力实现变被动制止为主动参与。
(三)科学引导,严格督查。办事处邀请相关职能部门为各村全面指导、普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技术,提高广大群众利用秸秆的积极性,推广机械收割新技术,力争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同时,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纳入各村年终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强化督查,对于工作措施得力,全面完成禁烧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对于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制止不及时被公开曝光、通报批评的,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处罚;造成重大污染事故、重大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取消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通过秸秆禁烧“三举措”的严格落实,新港办事处禁烧工作情况持续保持良好态势,未发生一起焚烧秸秆问题,实现了“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