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东区

索 引 号:330126167/2018-00074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业务信息/职称评聘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关 键 词:人事工作,职称评审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09发布日期:2017-10-09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东区

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同意成立郑州市中小学一级教师任职资格郑东新区评审委员会,将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到东区,具体评审工作由管委会人事劳动局会同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业务咨询电话:0371-67179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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