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工信委关于转发《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262/2017-0001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0发布日期:2017-10-1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工信委关于转发《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乡(镇)区、办工业主管部门,产业集聚区、高新技术园区项目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按照郑州市工信委工作部署,现将《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收到通知后,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申报。具体申报要求如下:

一、各乡(镇)区办初步统计符合指导目录的企业名单,并于2017年10月13日上午12点前将名单报送至市工信委企业管理科,上报郑州市工信委后,将会同金融机构对相关企业进行政策解读和申报指导。

二、各乡(镇)区办要认真组织辖区内企业投保并提交保费补贴资金申请材料,审核汇总后分别于2017年10月13日、10月27日和12月4日前分三批报送至市工信委企业管理科。

联系人:王晓静  联系方式:62869052

邮  箱:dfjwqyk@163.com


附件
  • 附件1: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rar
  • 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保监会关于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 附件3: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资金申请表.doc
  • 附件4: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企业信息汇总表.xls
  • 附件5: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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