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6922/2017-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水务局 | 关 键 词: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0 | 发布日期:2017-10-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登封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一、登封市水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郑州市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组织编制全市水务战略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水务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水务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
3.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再生水、外调水)。负责拟订全市中长期水供求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水资源的调查评价;组织全市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防洪、节水、再生水利用等方面的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建设。负责全市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积极推进职能有机统一的城乡水务管理体制,统筹推进城乡水务用水一体化进程;负责保障城乡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负责全市城乡规划区、生态水系及重要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负责全市防洪、除涝、河道整治及水生态、水环境的建设与管理;负责生态水系的建设、提升与管理。
5.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编制全市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负责监测河道、水库及其他水体排污的水量、水质、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
6.负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节约用水标准,管理监督节约用水工作;负责市管计划用水单位年度用水指标的核定和下达;负责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节约用水“三同时”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7.负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登封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监督、指挥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对河道、水库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和应急水量的调度;编制全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务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8.编制、审查全市大中小型水务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
9.负责全市河道、水库、灌区、蓄洪区、泄洪区等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工作;负责河、水库及滩地的治理和开发;负责水务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水利旅游事业管理工作。
10.负责全市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和农村供水、饮水工作;负责农村水生态、水环境和灌区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流失的监测、预报和综合防治工作;负责市管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保持设施的竣工验收;负责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工作。
11.负责全市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协调处理水事纠纷;参与重大水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12.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负责全市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务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
13.负责水务科技工作。负责全市水务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水务行业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水务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外水务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
14.负责水务相关移民工作。负责贯彻落实有关移民政策;负责编制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的规划、计划;负责移民安置和扶持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移民资金的使用。
15.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16.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1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登封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包括机关及3个局属事业单位,具体是:登封市水务局机关、登封市少林水库管理所、登封市纸坊水库管理所、登封市券门水库管理所
二、登封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登封市水务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部门总收入20142.96万元,支出22934.64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分别减少5161.3万元和11346.5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程项目比上年减少,收入支出相应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收入29142.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142.96万元。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22934.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54.54万元,占5.47%;水利项目支出21680.1万元,占94.5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9142.96万元,支出22934.6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788.4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5.66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后期扶持和缴纳养老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13万元,主要用于交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3.住房保障支出67.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住房公积金。
4.城乡社区支出1147.0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供水等基础设施项目支出。
5.农林水事务支出21674.8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水利工程建设、水利前期工作、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防汛、抗旱、农田水利、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水土保持、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农村人畜饮水、其他水利支出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4.79万元,比2015年度决算数81.85万元减少57.06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车辆改革,公务车辆减少。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接待费决算5.59万元,完成预算19万元的29.42%,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接待25批次、180人次。比上年支出减少12.54万元。
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9.2万元,完成预算的50.8万元37.7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油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二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行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精神,根据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于2015年11月封存部分车辆后,保有一般公务用车减至2辆。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9.06万元,比2015年的321.33万元减少69.18%,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强化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公务车辆改革,公务车辆减少。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38.28万元,主要是办公设备购置及水利项目预算工程采购。
3.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固定建筑物办公用房及水库大坝等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反映政府提供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主要是指登封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预决算编审、中期财政规划、政府性债务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管理、财政收支管理、非税收入和政府性基金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管理、财税改革、财政调研、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系统建设、国库集中收付业务、财税法制教育、市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绩效管理、政府采购业务管理、财政项目评审、干部教育培训、项目督导验收、财政管理等活动的支出。
1.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指为登封市财政局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安排的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主要指登封市财政局机关及所属二级单位开展会计事务管理、非税票据管理、资产管理、项目评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4.信息化建设(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5.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财政事务(款)下其他项级科目以外的其他财政事务方面支出。主要指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反映用于其他中国共产党事务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择时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郑州市财政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郑州市下属事业单位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郑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收费中心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七)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
成品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反映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八)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