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国资办2016年决算公开

索 引 号:660937595/2017-000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 键 词:财政资金,决算,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1发布日期:2017-10-1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国资办2016年决算公开


     一、部门概况

    (一)登封市国资办主要职能:

    (1)根据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市属企业改革和重组;对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市属企业的现代化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推进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对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进行监督管理,行使投资收益和处置权。负责对市属重要企业的投资、担保等事项的审批和监督工作。依据有关规定,指导、监督集体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
    (3)负责市属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设立的审报、变更和终止等事项,对国有资产营运机构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收益运用计划和有关重大事项的审批或备案。

    (4)负责企业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产权登记、变更、注销,产权界定及产权纠纷的调处;对国有资产的评估项目委托、核准或备案;负责国有产权交易的管理工作。
    (5)指导国有企业的改革和改组,负责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国有产权(股权)处置方案的审核报批工作。
    (6)按照市人民政府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国有资产的备案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

国有资产特别是重大国有资产(包括调拨、划转、捐赠、转让、出售、报废等)进行审批。
    (7)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属重要企业派出监事会或监事;审核监事会提交的监督检查报告,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8)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法定程序对市属重要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对其进行奖惩的意见。
    (9)依照有关规定,对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等提出任免建议;对国有控股公司和参股公司提出监事人选建议。
    (10)健全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考核体系,拟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市属国有经营性资产予以评价考核,对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
    (11)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机制,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并对其使用提出意见。
    (12)依法对各乡镇区(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13)履行出资人的其他职责和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人员情况

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单位的日常工作;负责单位文秘、会议、机要、保密、信息、档案、信访、法制、安全工作;负责局务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单位财务、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2)法制科。负责单位工作情况的综合、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的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地方性规章制度及政策的起草、拟订工作;研究市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市属企业和经营性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3)产权管理科。研究提出改革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办法和管理制度;负责市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变更、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市属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委托、核准或备案;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并对其使用提出意见;审核市属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的报批。研究提出市属企业改革的意见;指导国有企业建立现代化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市属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和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组建方案,对其中需要国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指导市属企业的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市属企业依法兼并破产,研究提出有关债权损失核销等方案;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市属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协调解决企业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承担登封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集体企业资产的管理和处置;负责市属企业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对行政事业单位占用的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负责行政事业单位新增国有资产的备案工作,对其管理使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国有资产特别是重大国有资产(包括调拨、划转、捐赠、转让、出售、报废等)进行审批。
    (4)统计评价科。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市属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金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制定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和完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国有资产清产核资办法,组织对监管国有资产的清产核资工作;研究分析国有经济运行信息;拟定并组织落实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办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综合考核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对其进行奖惩的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对市属企业工资分配的总体水平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市属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制度和激励方式。

登封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2007年4月,经费供给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现有职工人数23人,其中干部19人(主任1名,副主任5名),专业技术2人,工勤2人。

     二、登封市国资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10673.75万元,支出10673.75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比2015年减少7599.5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对国有企业拨付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1067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73.75万元,上年度结余13150,主要是上年度住房补贴和取暖补贴结转。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10673.75万元,本年支出10673.75万元具体是:上年度结余1.3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8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1万元,农林水支出30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253.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9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572.44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遗属人员遗属补助费。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89万元。主要是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3、城乡社区(类)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创建费用支出。

    4、农林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拨付禹中水务公司资本金支出。

    5、国有资产监管支出253.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包括人员工资、绩效、资金、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等。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000万元。主要用于给国有企业拨付项目资金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10.79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登封市国资办“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18.3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55万元。上年支出1.55万元。批次8次,人数90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13万元。比上年支出增加0.08万元。因车改未执行,工作量大,下乡次数多。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1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的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3万元,主要是因我单位办公设备使用时间较长,经常出现故障,已没有维修价值,采购一批办公设备,分别是:联想电脑14台,联想电脑一体机5台,富士通针式打印机1台,东芝复印机1台,惠普打印机4台。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账面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参加车改1辆,于2016年年底上交,报废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1.32万元,比2015年增加了292.04万元,增长了58.49%,主要是人员工资上调致使运转经费增加。

    专业名词解释

    1、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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