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1 | 发布日期:2017-10-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2017年度扶贫开发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冯堂办事处,现委托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包括马家村1#-a、1#-b、2#水泥路、宋家村村3#-a、3#-b、4#水泥路等。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4 计划工期: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投标人中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施工标和监理标进行投标。
3.3根据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的要求,投标企业报名时需出具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日期以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日及之后开具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办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符合上述条件投标人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持以下证件到郑州航空港区金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1号楼(航空港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大厅)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需携带资料:要求投标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合格证、建造师身份证;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自公告之日起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包括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
以上现场均验证原件(除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外)并留存加盖公章的彩色影印件1套。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5.2 招标文件售价均为500元/份,图纸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冯堂办事处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561869
地 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大辛庄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22号行署国际广场E座8楼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371-65528298
传 真:0371-65997388
邮 箱:hnwxzx@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