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2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1 | 发布日期:2017-10-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航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项目B区、C区泛光照明施工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航田·智能终端手机产业园项目B区、C区泛光照明施工工程;
2.2、项目地点:郑州市航空港区华夏大道与东海路交叉口西南角BC区;
2.3、招标范围:航田手机产业园BC区占地面积1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0万平方米;主要包括楼宇泛光照明、园区道路景观照明、楼宇标识和园区导向标识三大部分。包含但不限于含照明控制箱、灯具的采购、标识标牌的制作、安装、调试、管线敷设、设备基础制作(需要时)、验收、培训、保修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
2.5、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专业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单位出具无在建工程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4、企业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同类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信息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4.2、报名时携带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
(4)企业业绩(提供合同协议书);
(5)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注:报名时投标人应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投标人诚信库申报须知”。
4.3、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单位,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信息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航田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人民路交叉口路南
联系人:许先生
电 话:0371-89908219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 0371-65585907
电子邮箱:hnd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