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康西厂区北门地下商业空间开发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26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关 键 词:招标,公告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2发布日期:2017-10-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富士康西厂区北门地下商业空间开发项目供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富士康西厂区北门地下商业空间开发项目供配电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代理公司为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名称:富士康西厂区北门地下商业空间开发项目供配电工程;

1.2项目概况:富士康西厂区北门地下商业空间开发项目位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综保区)富士康工业园区西厂区北侧、郑港十路、郑港九路;

1.3项目编号:YZGJZ2017101102;

1.4招标范围:按发包人和设计单位确认的施工图纸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所有内容。图纸范围的所有设备、电缆等材料采购、安装、调试及上述区域内的设备的基础接地;配电室内桥架供货及施工;配电室高压侧与环网柜的所有连接工作等。

1.5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通过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及投入使用;

1.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取得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2 企业业绩:须提供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供配电工程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

2.3 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时项目经理需与报名时保持一致),具有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以单位出具证明为准,须加盖企业公章);

2.4 项目经理业绩:拟派项目经理须提供自2014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供配电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原件以及项目经理主持该合同对应工程的证明材料,且项目经理业绩和企业业绩不重复);

2.5 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近一年的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6 信誉要求: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者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开具时间应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后、投标截止日期之前)。

2.7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8提供授权委托人劳动合同及连续缴纳的近一年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3、投标报名信息

3.1、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17年10月13日至2017年10月19日(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由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办事大厅(郑州航空港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

3.2、报名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需出具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单位社会保险证明及劳动合同);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及拟派项目经理类似业绩及证明材料;

(4)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劳动合同、无在建承诺书;

(5)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近一年以来的社保证明材料;

(6)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劳动合同;

(7)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涵盖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8)近3年(2014年-2016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有效原件【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书副本)除外】,并留存加盖公章复印件贰套(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以上所有材料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潜在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潜在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潜在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航空港市民中心发展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6567834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英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218号索克大厦十层1026房

联系人:侯女士、赵先生

电  话:0371-53777553

传  真:0371-60303687

电子邮箱:hnyd2014_6688@163.com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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