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65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2发布日期:2017-10-12
体    裁生效日期:2017-10-13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XDEC-A20170874-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已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以郑东计财发改【2015】30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公用商业部分)正式用电工程施工 
2.2项目概况:郑东新区金光花苑安置A区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北靠永盛西路,西临通商路,东依桑林东路,南邻永昌路。规划建设用地面积61282.52m²,总建筑面积为269728.15m²。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安装、施工,以及系统调试、试运行、验收、办理供电手续并送电、质保期内的维护保养等全部内容。 
2.4质量要求:合格 
2.5工期要求: 90天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或国家能源部门)颁发的电力设施施工《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贰级、承修贰级、承试贰级资质以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电力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资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须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 
3.2企业业绩要求: 2014年9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3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在有效期内)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员证书(须在有效期内),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自2013年9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1000万人民币的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 
3.4提供2017年1月以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5投标人须承诺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承诺书格式自拟); 
3.6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含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法人授权委托人,有效期内为准); 
3.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提供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9 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如进行资格预审,此公告即为资格预审公告;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8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材料设备类企业不需要);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材料设备类及服务类企业不需要);4、法人委托书;5、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建委主楼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0371-67188800)。 
4.2现场查验: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0月1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时到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建委院内)进行现场查验(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3请各投标人按以下顺序整理报名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报名时请携带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下述4.3.1~4.3.10款应根据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相应具体要求提供)。 
4.3.1 在“郑州建设信息网”上确认报名的回执函; 
4.3.2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社保证明; 
4.3.3 企业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资格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安全资格证)三证可以选择提供原件或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企业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网站查询页并加盖公司公章,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4 拟派项目经理有效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安全员证书,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 
4.3.5 企业及项目经理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4.3.6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3.7“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相关查询页; 
4.3.8“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投标人相关信息; 
4.3.9投标人须在郑州市供电部门已办理备案手续,提供郑州市供电部门盖章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需提供两项(或以上)在郑州市区域范围内的类似电力工程供配电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原件、合同协议书原件(盖甲乙双方骑缝章)、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客户受电工程竣工检验意见单原件或复印件】。 
4.3.11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⑴、投标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⑵、社保证明为报名单位2017年1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⑶、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依据符合报名条件的投标人的数量来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招标人拒绝借用其他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9.联系方式 
9.1招 标 人: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 
9.2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系人:白先生、郑女士、孙女士 
联系电话:0371-68865980 
传真电话:0371-68865980 
电子信箱:xdzx006@126.com 

郑州市旧城改造开发公司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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