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

索 引 号:593428407/2017-0011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关 键 词: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2发布日期:2017-10-1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

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快推进东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近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出台了《郑东新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办法(试行)》(郑东文〔2017〕9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基本原则,购买主体、对象、方式、范围及购买程序。购买主体可直接向同级主管部门提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或岗位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附属意见后,报送计划财政局审批并组织实施。购买主体使用其他资金开展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及时报送同级主管部门。《实施办法》的出台,对于加快东区社会工作机构发展、促进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基层治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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