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果:B
曹真信委员:
您所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房屋提升整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老旧小区改造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
中原区自2011年开始,由市、区政府两级财政总投资9000多万元,持续三年对中原区辖区内532个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整治改造。通过对老旧住宅小区物业基础设施的整治改造,使小区达到美化、亮化、绿化、净化、整洁、通畅的居民安居要求,实现“八有”目标,即:有物管用房、有公共保洁、有秩序维护、有停车管理、有设施维保、有绿化养护、有道路保养、有房屋维修。今年市政府有意将继续对老旧小区基础设施进行整治改造,我区也已全面依托城市精细化管理,对老旧小区进行排查,并建立台账,完成统计,上报区政府,待区政府研究批准后,方可实施。
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稳步推进
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的成果能否得以长久坚持下去,后续的长效管理非常关键。我区积极进行探索,起草了中原区老旧小区管理的方案,各街道办事处结合辖区实际,也进行了有益探索。
1、积极组织物业服务企业进驻。一是具备专业化物业公司进驻条件的单个小区,通过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进驻管理,二是将整合多个小区,由一家物业企业统一管理。通过选聘物业公司、业主自治等方式对将要改造的小区实施物业管理,确保了改造后发挥积极作用。
2、发挥业主自治管理的积极性。老旧小区普遍没有成立业主大会,但是业主通过成立合法组织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依法维权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就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业主参与程度不高,导致业主大会成立难,郑州市提出的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是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先由社区主导以楼栋或单元为单位,挑选公益心强的业主作为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选举成立业主代表协调委员会,代为行使业主大会协调议事的部分职能,协助解决小区内日常管理事务,通过业主来决定小区的管理模式。
3、街道办事处或社区成立相应组织暂时代管,待时机成熟另行引入物业公司。中原区街道办事处都设立了物业管理工作机构,同时各社区也配备了物业专干。基层组织看到老旧小区改造后的成果后,也非常愿意对老旧小区实施专业化的管理。目前我们正在选择办事处开展试点,通过设立社区物业服务机构的方式,对老旧小区实施管理。
三、老旧小区服务费用收取
老旧小区居民普遍收入较低,以前只缴纳五元钱的卫生费,经过基础设施改造后突然引进专业化物业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按平方收取物业费用,广大居民会面临不适应或有一定的经济压力,同时也于物业服务企业结果老旧小区的经营情况,收支情况相挂钩,为解决该难点,关于老旧小区物业费收费标准要低的问题,我局给出了合理指导: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经费由业主(居民)交纳的物业服务费)、管理区域公共收益等组成。物业服务机构可参考《郑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郑价公〔2014〕4号文)多层普通住宅四级收费标准业主应缴纳物业服务费0.34元/每月每平方米(可上浮10%)进行收费,低于市场价,物业服务机构可通过拓展业务等其它收益来补贴物业服务费。
希望您多关注、多支持我们的工作,给我们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促进我们工作更好的开展。再次感谢您的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