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国际文化创意产业园9#安置区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2日-2017年10月18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项目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牟中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9#安置区建设项目 | 中牟县大孟镇金水东路以南,雁鸣大道以东、弯月路以北,规划道路以西区域 | 中南金尚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总投资490445.46万元,占地面积553165.00㎡,主要建设58栋住宅楼、26处商业裙楼、3处幼儿园、1栋小学、1栋中学、4处配套用房、转运站和再生资源中转站各1座,总建筑面积1149566.6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46450.57㎡(含住宅、商业、幼儿园、托老所、小学、中学及配套公共服务建筑等),地下建筑面积303116.08㎡(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项目建成后可入住10123余人。 | 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地面抑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由罐车拉走用于农田施肥;施工扬尘经设置围挡、物料覆盖、定时洒水降低影响;噪声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降低影响;建筑垃圾清运至指定的消纳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清运至中牟县垃圾处理场。 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官渡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噪声:配套设备安置于设备房内并采用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做到达标排放;废气:地下停车场废气设置独立的送风、排风系统强制通过2.5米排气筒达标排放;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