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484/2017-00095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林业/业务信息/造林绿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林业,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3 | 发布日期:2017-10-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7年10月12日,我市生态防护林、绿化景观林生态效益补偿区划界定工作动员会在嘉盛世纪宾馆7楼会议室召开。市政府党组成员朱天柱参加会议,市林业局局长郭明举主持本次会议。全市14各乡镇街道主抓林业工作副职位、农办主任、林站站长参加会议。
会议对我市2017年郑州市生态防护林、绿化景观林生态效益补偿区划界定工作、公益林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域内郑州市生态防护林、绿化景观林区生态效益补偿区划范围为(一)东至荥阳市与郑州市区交界,南至陇海西路,西至G234,北至科学大道以外区域的河流沿岸、水库(湖泊)周边、南水北调干渠两侧各200米范围的水源涵养林、防护林和景观林。(二)高速公路沿线两侧200米范围内的通道绿化。(三)山地丘陵地区的水土保持林。(四)其他应纳入的生态防护林、绿化景观林。
最后,市政府党组成员朱天柱强调,一是要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区划界定工作的重大意义,对我市需纳入生态效益补偿的林木范围、面积、林种、树种、权属情况进行详细调查,确定补偿面积,为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提供依据。二是要留存好影像资料,严把公示环节和流程,确保区划界定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切实保障好群众利益。
荥阳市林业局 陈旭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