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索 引 号:687149070/2017-0006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学校,专项政治
文    号:东政〔2017〕184号成文日期:2017-10-13发布日期:2017-10-1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东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扎实做好全镇安全生产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行业领域行业领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健全和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六打六治”打非治违及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幼儿园等教育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教育部门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遏制事故发生。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提高认识

(1)采用广播、标语、板报、少队活动、主题班会、国旗下的演讲、知识讲座等形式广泛宣传校园安全专项整治的目的、要求、意义,提高广大师生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2)深入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各校园要把学生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学计划,组织师生学习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的能力。

(3)各校园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制订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排查隐患,认真整改

各校园要认真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1.校(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总责。                                                                      

2.学校、幼儿园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安全责任范围划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时时抓,全体教师通力抓,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3.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4.住宿生成立午休、晚间十人联护小组,提高学生自护能力。

5.中学、幼儿园要有专人负责食堂、食品卫生工作,严格把好食品、蔬菜、油料等进口关,防止腐烂、变质、过期食品、蔬菜、油料和来路不明食物流入食堂。要建立台账,并认真执行饭菜留样制度。

(二)加强校园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

1.每周一有专人负责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2.及时维修、加固或拆除危旧房屋,特别检查校门、围墙、走廊、楼梯、护栏和校舍屋顶、墙面、地基的牢固程度。

3.总务主任定期对实验室、供电线路、体育器材进行逐个检查。

(三)提高校园消防安全能力

1.每月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确保畅通。

2.加强消防应急演练,每周开展一次防震、消防应急疏散演练。

3.积极开展防风、雪、雷、电等自然灾害的知识讲座。

(四)消除食物中毒和传染病问题

1.各校园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要按照《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改善食堂条件,促进食堂卫生达标,要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卫生制度和措施。

2.学校、幼儿园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严把食品采购、保管、烹饪关,建立健全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备案制度,规范消毒管理,不得使用非法食品添加剂,从业人员要定期体检,持有健康证。

3.建立健全校园传染病疫情监察与报告制度,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及时向教育和卫生部门报告,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

(五)解决小学生、幼儿交通安全问题

1.深入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是:接送小学生、幼儿的机动车辆是否经公安部门和交通部门审查合格,有无定期检测,办理相关手续;是否有农用车辆接送学生、幼儿现象;驾驶人员是否具备资质;接送学生的车辆是否存在超载现象。

2.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中心学校与各校(园)、各校(园)与教师和学生家长层层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各校(园)不得准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接送学生,教育并要求每一位学生不得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制止和汇报,并用书面告知学生家长不得让子女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教师实行首遇负责制,即时报告制。

3.严厉打击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中心学校校园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会同乡派出所制定工作措施。坚决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机动车辆和不具备资质的驾驶人员接送学生,坚决制止接送学生的车辆超载超速行为。

(六)加强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1.学校保安人员要落实工作职责,着装提前到岗。在学生到校、午休、上下学时,要认真进行巡逻。

2.学校上课期间和放学后要实行校门管制,对进出学校的外来人员要实行登记制度,特别要防止无业人员、精神病患者、来历不明人员进入校园。

3.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一旦发现,坚决没收,并及时通知学校及班主任,给予批评教育。

4.对提前到校的学生要随到随进校门,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5.学生放学要建立排队和路队护送制度,交通路口要建立“小黄帽”监督岗。

(七)强化住宿生安全监管

1.加强校内学生宿舍管理,落实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2.夜间要有中层以上领导在岗带班,有专门的保卫人员巡查校园。

3.班主任注重对学生日常生活的关心和爱护,经常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动态,及时化解矛盾,定期联系家长并做以反馈。

4.严格禁止学生在宿舍使用蜡烛、电热器具;放置易燃、易爆物品;私拉、私接电源线路等情况,杜绝一切不安全因素。

(八)建立健全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学校建立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职责,遵循突发事件处置原则和程序,迅速处置突发事件,并畅通信息通道,立即上报主管部门,有效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

(九)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积极配合工商、城管、文化等有关部门对学校200米范围内的娱乐场所、网吧、游戏机室、书报音像摊点、乱停乱放的车辆,以及经营出售的“三无”食品进行治理,消除学校周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十)有效加强家校联系

各校要进一步加强学校与家长、村社的联系,共同做好学生校外防溺水、防火、防雷、防风等意外事故的监管。通过印发《告家长书》、召开家长会、家访及学生平安家校联系卡等形式,提高学生在校外的识险、避险、自救自护的意识和能力,有效增强家长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安监办要联合相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组织督导、明察暗访,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和个人,依法严厉查处;对拒不整改或无故不整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果断采取处罚、停业、拘留等措施;积极开展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对于非法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建设企业,一经发现,坚决予以关闭取缔。

(三)发挥网格优势。充分利用网格化管理平台,及时有效发现和解决问题,坚持条块融合,上下联动,确保各类问题和隐患得到有效整改,对跨部门或职责不清的隐患问题,采取联合执法进行处置。

(四)严格责任追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于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因工作不重视、组织不力、作风不实、检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或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将从严从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17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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