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镇直各单位,镇区域内各入驻企业:
为扎实开展好第十个“郑州慈善日”,全面落实中牟县2017“慈善乡镇行”活动,加快推进全镇慈善事业发展,更好地帮助贫困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韩寺镇“慈善乡镇行”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精神为指导,以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为统领,以“安老、抚孤、助残、济困、助医、助学”为工作宗旨,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制度规范,全民参与,专业运作”的方针,注重宣传教育,弘扬慈善文化,增强社会各界和公民的慈善意识,培育发展慈善项目,加强基层慈善组织网络建设,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化的慈善公益活动,逐步在全镇形成全民慈善的良好氛围,推动我镇慈善事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活动主题
韩寺镇2017年“助扶贫之力,创慈善之镇”。
三、活动时间
2017年9月26日-2017年10月31日。
四、活动范围
以各行政村、镇直各部门为主体,组织区域内的单位、企业、学校、工会组织及居民开展慈善捐款活动。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活动的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韩寺镇2017年“慈善乡镇行”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乔松伟 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郭宏领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孙海霞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陈书杰 党委副书记、政协工会主任
刘长锁 党委副书记
张林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董国增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会强 副镇长
郭书岭 副镇长
李 欣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万彦峰 党委委员、组织员
蔡颖颖 工会主席
杨玉荣 司法所所长
刘小奇 综治中心副主任
吕云峰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松彦 党政办主任
郭庆元 民政所所长
姚国勋 人大办主任
林 磊 综治办主任
姚海宽 创建办主任
郭文明 建管办主任
刘新征 三资中心主任
吴会卿 企业办主任
张保立 劳保所所长
郭纪州 司法所副所长
李玉冰 农办主任
李青敏 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孙海宽 国土所所长
边五玉 食药所所长
张俊毅 财政所所长
王书忠 计生办主任
各村支部书记、镇直各部门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民政所,由郭庆元兼任办公室主任。
六、活动内容
各行政村及镇直各单位、各企业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设立慈善宣传栏等。进一步调动广大企业、单位、群众自愿捐赠多体系贡献的自觉性、积极性,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七、捐赠的基本原则和办法
按照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郑州慈善日”的要求,善款的募集工作本着“依法组织、广泛发动、坚持自愿、鼓励奉献”的原则。提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捐出 相当于1天的经费开支或节约的经费;提倡各类企业捐赠1天的利润;提倡在职干部职工捐赠1天的工资;提倡学生捐出1天的零花钱或做一件好人好事。为避免多头募捐,各单位、企业和个人只募捐一次,韩寺镇慈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捐赠款的收集工作,收集后统一交县慈善总会,县慈善总会对款项进行集中管理,定向用于捐助单位的救济工作。我镇拟定于10月12日召开全镇慈善捐款大会,各行政村、各单位、各企业可先行组织本单位的募捐工作,由单位安排负责人在全镇的捐助大会上统一捐助,各单位要将捐助人的姓名和金额写好在大会上一并上交。募捐大会现场接受现金捐赠,大额的可转账至中牟慈善账户,账号:中国工商银行中牟支行、中牟县慈善总会1702027009200011556,注明韩寺镇慈善捐款,转账的单位请将银行出据的进账单及时交镇慈善办,镇慈善办统一交到县慈善总会换正式票据,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要制作捐款展示牌,规格统一为1500px×40 cm红底黄字,写上单位名字和捐款数额,到时在镇举行的募捐大会上进行展示。
八、善款的管理和用途
活动募集的善款在管理使用上坚持公开、透明、公正的原则,由县慈善总会向捐赠单位(个人)出具河南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社会公益性捐赠专用票据,并利用县电视台、电台、政府网站等平台,将捐赠数额及捐款的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相关部门及全社会监督。
募集的善款定向用于全镇的安老、抚孤、助残、济困、助医、助学等慈善活动。
九、活动要求
各行政村、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抓紧抓好,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计划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圆满完成2017“慈善乡镇行”活动的目标任务。要先期做好辖区内相关企业和居民的劝募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各行政村要充分发动干部、党员、爱心群众及在外工作人员进行募捐。
加强监督,公开透明。善款使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张榜公布捐赠数额和救助项目及对象,接受社会的监督。镇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部门要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捐赠款管理使用情况,并将监督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中共韩寺镇委员会
韩寺镇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