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索 引 号:005271272/2017-0000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二七区交通运输局关 键 词:决算,部门预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6发布日期:2017-10-1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一、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行政执法工作(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货运源头治超的行政执法工作除外);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2、编制全区交通基础设施和区域综合运输等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3、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道路运输管理工作。

4、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工作。

5、负责全区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检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有关统计工作。

6、负责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在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的推广应用,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7、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国家、省、市重点物资运输;组织协调全区地方交通战备工作;负责国防动员的有关工作。

8、指导全区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9、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为局机关及所属2个二级机构,具体是: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机关、郑州市二七区公路运输管理所、郑州市二七区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所。

二、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汇总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1969.32万元,支出2064.48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减少626.46万元,主要原因是较上年减少部分项目支出。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收入1969.3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75万元,占73.52%;其他收入521.58万元,占26.48%。

(三)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206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26万元,占37.60%;项目支出1288.22万元,占62.4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447.75万元,支出1484.00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20.26%。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控制经费开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47.30万元,支出决算为143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9%。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110.28万元,占7.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21.89万元,占1.53%;节能环保支出科目19.96万元,占1.39%;城乡社区支出科目49.55万元,占3.45%;农林水支出科目535.46万元,占37.33%;交通运输支出科目711.9万元,占49.6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34.86万元,占2.43%。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科目。年初预算为59.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0.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遗属生活补助支出;二是补发离退休人员工资。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科目。年初预算为21.87万元,支出决算2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调整。

3、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19.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原因为根据年度工作需要追加扬尘治理经费开支。

4、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科目。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5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追加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支出。

5、农林水(类)农业(款)科目。年初预算为1016.59万元,支出决算为53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7%。

6、交通运输(类)公路水路运输(款)科目。年初预算为512.81万元,支出决算为71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员养老金并轨和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科目。年初预算为36.47万元,支出决算为34.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39.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二七区交通运输局“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72万元,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的47.84%,比2015年决算数增加1.62万元,增加53.54%,主要原因:一是公务接待人数有所增加;二是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护费用有所增加。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全年未牵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2.5%,主要用于接受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公务接待全年共1批次,18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支出相应减少。

决算数比2015年度增加了0.024万元,增加48%,主要原因为接待人数有所增加。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6万元,完成预算的59.59%,其中全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为0万元,与去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的燃油、维修、路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 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运行开支。

决算数比2015年度增加了1.6万元,增加53.33%,主要原因为公务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护费用有所增加。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47万元,相较于2015年的31.95万元增加了2.52万元,增加7.89%,主要原因:一是公务用车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用有所增加,二是增加办公设备购置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8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车辆2辆。

四、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市财政局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财政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七)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八)节能环保支出:指政府节能环保支出。包括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污染治理支出、自然生态保护支出、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退耕还林支出、能源节约利用、污染减排、可再生能源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支出。

(九)城乡社区事务支出:指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包括城乡社区管理事务、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乡社区住宅、城乡社区环境卫生、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支出等。

(十)农林水事务支出:指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包括农业支出、林业支出、水利支出、扶贫支出、农业综合开发支出等。

(十一)交通运输支出:指交通运输和邮政方面的支出。包括公路运输支出、水路运输支出、铁路运输支出、民用航空运输支出和邮政业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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