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少林办开展“十九大”消防安保专项督查 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索 引 号:K23669941/2017-0019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关 键 词:综合,通知公告,消防安全
文    号:少办〔2017〕152号成文日期:2017-10-16发布日期:2017-10-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少林街道办事处少林办开展“十九大”消防安保专项督查 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战,切实加强冬季火灾防控工作,保持我处形势总体稳定,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处火灾形势持续平稳,办事处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处集中开展“十九大”消防安保专项督查工作及今冬明春消防工作检查。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十九大”消防安保专项督查及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单位主责、全民参与”的原则,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排查种类消防隐患,严厉打击各种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消除火灾隐患,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确保全处火灾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办事处成立“十九大”消防安保专项督查工作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莉
    副组长:靳宏乐  王跃辉  孟晓丹  李东方
    成  员:王军民  石剑锋  王晓峰  高松超  郜东晓  卢巧红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综治办,靳宏乐兼任办公室主任。切实加强对“十九大”消防安保专项督查工作及今冬明春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三、治理重点

1、强化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督促公共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养老机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照落实“六加一”措施要求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行业系统,联合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全面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四个能力”,提高自防自救水平。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杜绝群死群伤火灾。

2、加强易燃易爆单位消防治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组织对石化企业集中和危化品事故高发区域开展消防安全风险评估。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等情况实施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大型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提高专业处置能力。

3、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检查。督促文物主管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制度。督促文物管理单位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增设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落实消防设施和电气线路定期检测制度,严格用火用电管理,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

4、推进消防安全社区创建。全面推动社区消防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消防通道安全畅通,电气及危险品管理规范,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消防宣传实效管用,微型消防站有战斗力。推广安装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组织社区居民开展逃生自救演练,减少小火亡人。严禁电动自行车在居民楼道、楼梯间停放、充电,推广设置集中停放点和充电桩。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达标活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90%的社区达标。

5、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部署要求,督促社会单位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推动街道、乡镇排查居民住宅电表箱设置、线路连接是否安全规范。提请政府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内容。

6、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针对电动自行车入楼入户、沿街门面店和出租屋亡人火灾多发以及本地区火灾防控重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四、治理内容

1.建筑是否依法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

2.已通过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或者审核、验收备案的,是否改变使用性质和消防安全条件;

3.建筑总平面布置、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以及建筑耐火等级、防火分区、安全疏散等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

4.单位是否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制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日常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5. 车间、库房和集体宿舍等场所主要出入口是否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标识、标语;

6.是否存在违规住人现象;

7.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是否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保持完好有效;

8.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厂房、仓库是否按规定采取防爆措施、设置泄压设施;

9.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和重点工种操作人员是否经过专业消防培训,能否熟练操作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10.单位是否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是否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否建立防消联勤队。

五、工作要求

(一)迅速开展行动。此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是为做好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火灾形势稳定而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各村(居)委会、派出所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按照标准更高、力度更强、声势更大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细化责任目标,狠抓工作落实,务求整治实效。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要严格落实责任主体单位、基层责任单位和公安消防部门共同监管的“五位一体”责任,严格实行“五包一”责任制。对排查单位要逐一登记造册,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督促其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跟踪督办。

(三)严格责任追究。各村(居)委会、派出所要切实履行自身消防工作职责,扎实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行动期间,凡发现消防工作棚架、隐患排查不到位,长期存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将在全处范围内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责任追究;凡发生火灾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四)加强信息反馈。行动期间,工作情况要以村为单位及时报办事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综治办)。

 

                                                                                            2017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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