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3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6 | 发布日期:2017-10-16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文安路一级普通消防站建设项目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文安路一级普通消防站建设项目施工
2.2 招标编号:YZGJZ2017101303
2.3 工程概况:该项目用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3981平方米,其中业务用房建筑面积2076平方米,业务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135平方米,辅助用房建筑面积770平方米。
2.4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区文安路以南,航虹路以东;
2.5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240日历天。
2.9投资金额:约 9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鉴);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在相关网站查询的职称截面或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和拟派技术负责人需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7年1月-2017年9月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加盖公章的查询网页及查询途径,社保部门未提供网络查询服务的需由社保部门出具证明并注明查询电话);
3.4投标人拟派施工员、质量员(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具有该类专业且有效的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3.5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投标人提供2017年1月-2017年9月完税证明);
3.6近三年度(2014、2015、2016年度)财务状况良好, 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投标人2015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一份(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是指建筑面积3000㎡及以上或合同金额为6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同时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
3.8投标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网页,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9投标人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10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只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3.1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
4、投标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4.1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报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2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的原件(现场验证真伪)、项目经理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验证真伪)亲自到场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件。(报名材料中,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资质证书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但需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余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公安消防支队
联系人:丁女士
联系电话:0371-56591105
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绿地新都会2号楼A座1505室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371-56572850 13903823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