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21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发布机构:登封市财政局关 键 词:提案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7发布日期:2017-10-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财政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一次会议第167号提案的答复

提案内容:

公共交通是城市发展的形象大使,既为市民出行提供了便利,也为政府公益赢得赞誉。城市公交的公益属性定性了公交企业一直是亏损经营,靠政府财政补贴才能生存,全国如此。登封公交改制后仅得到政府的少数补贴,多年来亏损严重,步履维艰、生存困难,为此建议市政府:

1、物价部门对公交低票价运行进行核算,政府财政给予相应补偿。

2、对公交政策性措施实行政府购买服务,保证资金足额及时拨付。

3、对公交发展、车辆更新、场站建设给予资金支持。

答复内容:

随着我市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的不断集聚,城市公共交通极大的缓解了我市的交通拥挤,方便了市民的日常出行。自2010年市政府实行老年人免费乘坐公交车的惠民政策后,受到广大市民的一致好评,市财政为弥补公交公司政策性亏损,逐年加大对公交公司补贴力度,2014年拨付公交公司472.33万元,其中:老年人乘车补贴360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112.33万元;2015年拨付公交公司629.02万元,其中:老年人乘车补贴491.88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137.14万元;2016年拨付公交公司703.11万元,其中:老年人乘车补贴415.92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287.19万元。

2016年我市公交车辆已全部更新为电动公交车,根据您提出的公交低票价财政给予适当补偿,提高老年卡补贴、对公交车辆及场站建设财政给予资金支持的建议,市政府已安排交通、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对市公交公司近年来的经营状况以及公交票价进行调研,并结合其他县市财政对公交公司补贴情况,研究制订相关办法,进一步完善我市公交财政补贴政策,确保我市公交事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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