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21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发展局 | 关 键 词:提案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7 | 发布日期:2017-10-1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提案内容:
关于规范管理市区临时自发夜市的提案
答复内容:
一直以来,我局负责管理夜市两处,即光明路夜市和东关街夜市。市区其它地方的临时、自发的夜市均不属我局管理。近年来,对所管的两个夜市,我局持续加强综合管理和整治,日趋规范。
不断改造提升设施。2012年,改造更新设施,实现了“八统一”(即统一燃气灶具、统一冷藏柜、统一工作衣帽、统一桌椅、统一供水、统一供电、统一帐篷、统一灯箱招牌);2015年,指导商户按照餐饮业标准改造加工点,所有商户都做到了加工点独立,墙壁、地面全瓷砖,顶棚吊顶,安装上下水设施,使用食品冷藏柜、不锈钢操作台。2016年,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所有灶具加装了油烟净化装置。
加强经营规范及卫生管理。一是统一规划摊位、统一经营时间。二是加强卫生保洁,落实商户摊位卫生“三包”,集中回收餐厨垃圾,定期冲洗路面,保证环境干净卫生。三是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使其保持良好个人卫生,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按照行业卫生和从业规范经营。四是定期检查食品加工点,促使设施、用具和食品等符合卫生要求,确保食品安全。
由此,两个夜市做到了环境良好、经营规范、安全卫生,已成为广大市民和游客夜间休闲就餐的理想场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