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2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林业局 | 关 键 词:建议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7 | 发布日期:2017-10-17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建议内容:
案由:石道,君召,颍阳三个乡镇都是我市的农业乡镇,贫困乡镇,按照登封市总体规划和旅游总体规划,三个乡镇都处于全域旅游的田园风光产业带上,郑少洛高速北部君召乡档阳山至颍阳镇的中灵山都属于嵩山世界地质公园的范畴(期间:林地约8万余亩,荒山荒坡5万余亩)具有较高的地质价值。区域内自然景观优美,人文景观丰厚,如何充分利用这些资源最大限度的发挥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我们特提出了这个议案。
案据:1.生态建设的需要、经济发展的需要、扶贫工作的需要、文化继承和发展的需要;2.郑州市政府关于建设森林公园的政策支持;3.发展沟域经济关于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政策支持;4.鼓励林业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的招商意见。
建议:由于涉及西部三个乡镇,建议由市级统一规划、统一招商建设,高质量的规划“西嵩山森林公园”,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原则上因地制宜在原本地质资源的基础上发展耐干旱的林业品种。招商引资充分利用政策资金、社会资本、银行资金共同建设。
答复内容:
森林公园设立需提交以下资料:1、申请文件,包括区域位置、地理坐标、四界范围和经营面积、主要景观、理由等事项;2、符合规定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实地考察、专家评审);3、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权属证明材料;4、森林风景资源的景观照片、光盘等影像资料;5、经营管理机构职责、制度和技术、管理人员配置等情况的说明材料;6、所在地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书面意见等资料。
依据郑州市《全市林业工作谋划(2017—2020)》(征求意见稿),郑州市2017—2020年规划建设“十四园”,其中包含我市登封香山森林公园(2017年)、登封大熊山森林公园(2018年)两个森林公园提升项目,可以享受郑州市的财政支持政策。在规划建设“十四园”之外的森林公园建设目前暂没有相关财政支持政策。
针对您们提出的建设“西嵩山森林公园” 议案,我局建议:1、君召乡牵头,君召、石道、颍阳三个乡镇共同协商,成立组织,统一规划、招商建设“西嵩山森林公园”;2、君召乡牵头,君召、石道、颍阳三个乡镇共同向市政府请示,由市政府统一规划、招商建设“西嵩山森林公园”。在此过程中,我局会积极与上级林业部门对接并尽量争取上级对森林公园建设相关政策支持,同时在“西嵩山森林公园”建设过程中的新造林工程,我局尽量按照上级相关奖补政策进行奖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