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17)06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167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人大议案
发布机构: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关 键 词:建议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17发布日期:2017-10-1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河南省嵩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B(2017)06号建议的答复

建议内容:

建议开展嵩山风景名胜区整治,打造太室山特色旅游小镇。

答复内容:

已经制订嵩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提升的工作方案,并以豫嵩字〔2017〕22号文下发至各科室及二级机构,根据河南省景区评定委员会关于对河南中岳庙景区的整改通知要求,按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与划分》国家标准和细则要求,制订整改措施、计划和标准,逐项逐条整改,提升旅游服务质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对少林、中岳、嵩阳三大景区旅游环境进行全面整治提升,确保中岳、嵩阳不低于5A级景区标准,确保中岳4A级景区顺利通过整改验收。

2017年初以来,按照市委领导对景区查违工作的要求,嵩管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全面、系统地排查、打击景区内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已成事实的违章建筑严密监控,防止其进一步发展,同时按照“早行动、早发现、早处理”的原则,杜绝景区内发生新的违建行为。坚持日夜不间断巡查,做到景区管理工作全方位、不间断,将执法巡查工作日常化,动态掌控景区案件的发生、发展状况,做到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认真调查,做好现场执法文书的下达,并加以记录和上报存档。2017年上半年共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90份,《限期拆除通知书》76份,共发现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0余起,制止修坟立碑20余起,集中执法15次,拆除违法建筑20处,面积2200余平方米,暂扣各种工具15余件,立案4起,罚款13万元。

关于在太室山景区建造旅游小镇的情况,我们做了多方面的调查,由于嵩阳景区处于市区与景区紧密相连的位置,单独建造旅游小镇存在用地及管理等多种困难,做为一种缓解措施,我委将尽快投用嵩阳景区游客管理中心,以便为游客提供更多更好的旅游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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