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审批办。公示期为2017年10月17日-2017年10月23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州晶科特种氧化铝厂 | 年产5000吨特种超细耐磨α氧化铝建设项目 | 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116号(租用郑州市豫中轻金属机械有限公司东侧南边闲置厂房) | 河南朗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郑州市上街区工业路116号(租用郑州市豫中轻金属机械有限公司东侧南边闲置厂房),占地面积900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5000吨特种超细耐磨α氧化铝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是球磨机、吊装机、筛选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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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废气:项目投料粉尘、研磨粉尘、筛选粉尘、包装粉尘经集尘系统 袋式除尘器 15米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外排废气要求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上街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厂界噪声要求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废:确保各类固废分类存放,妥善处理,不乱堆乱放。收集的粉尘集中收集后出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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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56507007 地址:区行政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