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8080960X/2017-0004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郑港食药监〔2017〕25号 | 成文日期:2017-10-18 | 发布日期:2017-10-18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港食药监〔2017〕25号
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0月18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方案
根据《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对郑州等13个全省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试点地区进行考核验收的通知》(豫食药监办科〔2017〕153号)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验收标准的通知》(豫食药监科〔2017〕220号)文件精神,近期省局将对我区的规范化所建设和省级示范所创建工作进行验收。为切实做好我区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迎接省局的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考核验收,经研究,决定组成局考核验收小组先行对15个乡镇辖区食品药品监管所逐一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时间
10月30日--11月3日
二、成立考核验收小组
组 长:石海林
副组长:魏木林
成 员:综合处1人
装备处1人
食品处1人
药化处1人
三、行程安排:
10月30日:八岗、龙岗
10月31日:滨河、综保区、郑港、张庄
11月1日:清河、冯堂、三官庙
11月2日:八千、明港、龙王
11月3日:银河、新港、机场口岸
四、考核内容:
1、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规范化建设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核:
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到位情况(综合处)
办公场所面积落实情况(综合处)
执法装备配备情况(装备处)
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综合处)
统一标志标识情况(装备处)
食品日常监管及监管档案建立情况(食品处)
药械、化妆品监管及监管档案建立情况(药化处)
每所现场进行不少于三项食品快速检测(食品处)。
2、固定资产核查(装备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固定资产台账等。
五、考核验收方法
重点验收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人员到位情况、办公场所面积落实情况、执法装备配备情况、规章制度建设情况、统一标志标识情况、日常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现场查看食品快速检验工作和监管工作开展情况。现场至少抽取三项以上食品快速检测项目,由所内明确的快检员现场操作,并查阅辖区内管理相对人档案以及证照办理、执法检查、案件处理等的相关资料。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规范化建设工作是全区加强基层能力建设,落实“四有两责”的重要举措,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组织,组织专门力量对照标准逐项自查。
(二)查漏补缺。各所对自查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克难攻坚,保质保量,确保在局考核验收小组检查前整改到位。
(三)其他要求。各所应于10月28日前将自查表和自查报告报送至局装备标准和信息化处315房间,10月30日起局考核验收小组开始逐所进行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