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7-09-3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己由有关政府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设计及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一体化,全过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中牟县境内。
2.2 项目概况:以加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为目标,建设完善农村污水生活处理设施及运行机制,改善人居环境,计划开展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村庄103个,约36588户。
2.3预算总投资:约40256.95万元。
2.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具体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标段
乡镇
招标内容
数量
(户)
一
雁鸣湖镇、狼城岗镇、万滩镇、大孟镇、官渡镇,共38个行政村
标段内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包括村庄化粪池建造、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处理终端建设、智慧平台建设)的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培训及质保运营维护管理(具体依据招标文件规定)
13134
二
韩寺镇、姚家镇,共28个行政村
12463
三
黄店镇、刁家乡,共37个行政村
10991
四
雁鸣湖镇、狼城岗镇、万滩镇、大孟镇、官渡镇,共38个行政村
施工、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质保期全过程监理工作
五
韩寺镇、姚家镇,共28个行政村
六
黄店镇、刁家乡,共37个行政村
注:以上户数均为预估数量,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调整。中标人最终的结算按照实际施工户数计。
2.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质量标准,确保一次性通过验收。
2.6 计划建设工期:24个月(含设计、施工、采购及安装)。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6本次招标要求第一至三标段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工程设计行业乙级(须含排水工程)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乙级(须含水污染治理工程)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不在有效期内的需提供继续教育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
3.7本次招标要求第四至六标段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监理工程综合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8本次招标第一至三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得超过三家且联合体协议书须写明牵头单位名称并且明确由其负责本项目施工(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资金比重较大的主要工作;第四至六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可参与报名。
3.10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11一家单位最多可以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最终只能取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4.报名信息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信息: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24日(国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到郑州市高新区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706室进行报名。
4.2第一至三标段报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社保交纳证明,联合体协议书(如有)、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拟任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件、信用查询等资格要求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证件均须提供。
4.3第四至六标段报名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法定代表人办公电话及手机号码),委托代理人社保交纳证明,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财务状况报告(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拟任项目总监相关证件、信用查询等资格要求原件(备查)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存档)。
4.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报名同期发售。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7日9:30。
5.2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地点: 郑州市金水路与通泰路交叉口豫鹰宾馆二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牟县城乡建设管理局
联系地址:中牟县房产大厦19楼
联系人:田女士
电话:0371-85301896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高新区河南大学科技园(东区)11号楼706室
联系人: 樊先生
电 话:0371-63383080 63393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