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71432/2017-0002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二七区房屋征收办 | 关 键 词:财政,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9 | 发布日期:2017-10-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二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单位概况
[概况]二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成立于1989年11月。内设行政科、劳资科、信访科、法制科、督查科、拆迁安置补偿事务所、拆迁一科、拆迁二科、拆迁三科、拆迁四科。在职职工105人,其中科级干部8人。办公地址位于政通路29号院6号楼。
[工作职责]
1、受区政府委托,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2、做好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宣传、解释咨询工作;
3、做好对辖区具备资质的房屋征收实施单位的监督、协调服务工作;
4、负责处理拆迁遗留问题和涉及信访户的稳定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房屋征收与补偿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并报请实施本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6、负责房屋征收及委托的实施机构及其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编制房屋征收计划,拟定补偿方案;
8、拟定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报区政府发布;
9、组织进行房屋征收调查,订立补偿协议;
10、负责组织房屋征收区域内被征收房屋评估工作;
11、负责征收补偿资金的管理使用工作;
12、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房屋征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3、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数据信息统计和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郑州市财政局2016年度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为二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
二、郑州市二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表)
三、郑州市二七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1267.94万元,支出1167.20万元,收入总额较2015年增加27.1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增多,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支出总额较2015年减少16.40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收入1267.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67.20万元,占92.05%;其他收入100.74万元,占7.9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116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20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1167.20万元,支出1167.20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减少1.41%,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减少了人员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26.13万元,支出决算为1167.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03%。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025.81万元,占87.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47.47万元,占4.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科目34.37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科目59.55万元,占5.10%。
1、城乡社区支出(类)机关服务(款)科目。年初预算为810.03万元,支出决算为102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科目。年初预算为22.37万元,支出决算为4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20%。主要原因一是社保基数调整,人员社保缴费金额增加;二是补发离退休工资。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科目。年初预算为34.28万元,支出决算为3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增加医保费用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科目。年初预算为59.44万元,支出决算为59.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增加公积金费用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6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97.7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未牵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全年总计接待0批、0人次。较上年无变化。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较上年相比无变化。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本部门无50万元以上采购项目,无公车。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取得的收入。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择时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郑州市财政局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2、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主要指郑州市下属事业单位郑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郑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局收费中心退休人员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支出医疗保障(款):反映用于医疗保障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款):反映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