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134/2017-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 关 键 词:决算,部门决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17 | 发布日期:2017-10-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河南省郑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部门)2016年度
部门决算的通知
河南省郑州市荥阳市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委员会(部门):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已批准《2016年市级财政收支决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财政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你部门2016年度决算。
一、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53.94万元,本年支出1,353.9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二、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1,353.94万元,本年支出1,353.94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三、核定你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四、核定你部门收到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
五、你部门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按现行制度管理,以竣工决算批复数据为准;年度基本建设资金收入支出及结转结余资金不作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依据。
六、你部门应当自市财政局批复决算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据本批复文件向所属单位批复决算。
七、你部门要根据《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豫财预〔2016〕296号)等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公开责任,做好本部门决算公开相关工作,并及时将公开情况反馈我局。
附件:2016年度部门决算批复表
2017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