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索 引 号:737405897/2017-0006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 键 词: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20发布日期:2017-10-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为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责为:

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等的举报、投诉工作。

二、机构设置

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为登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供给方式均为财政全供。人员情况如下:

(一)编制人数85名:全部为财政全供事业编制。

(二)实有在职人数52名:事业全供人员39人、事业自收自支人员13人。

(三)离退休人数3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人。

三、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件)

四、2016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16年度年初结转和结余4.13万元,本年收入298.54万元,本年支出合计30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47万元。收入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9.84万元,增加3.4%,支出与年初预算数相比增加11.5万元,增加3.98%,主要原因2016年年初收入和支出预算均不含2014年10月调整工资标准增资部分人员经费。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298.54万元,支出300.2万元,收入总额及支出总额较2015年分别增加55.72万元和52.88万元,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三)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收入298.5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四)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本年支出300.2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

(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收入298.54万元,支出300.2万元。与 2015 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长21.38%,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8.7万元(含事业单位养老缴费),支出决算为300.2万元(不含含事业单位养老缴费),完成年初预算的103.98%。主要用于以下方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科目281.46万元;医疗保障支出科目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科目13.27万元。

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241.93万元,支出决算为281.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机构改革、职能增加,人员增加,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增加了人员工资支出;

2、医疗保障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7.38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部分人员年初退休,又追加了新增人员社保费用(自收自支人员社保费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中)。

3、住房保障支出科目。年初预算为14.77万元,支出决算为13.2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部分人员年初退休,又追加了新增人员住房公积金自收自支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科目中)。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0.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万元。

2016年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0.02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相比增加0.0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公务用车运行费用调整至局机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41万元,比2015年31.63万元减少11.22万元,减少35.47%。主要原因是2016年机构改革,部分运行经费调整至局机关。

2.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万元。

3.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无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关于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年初绩效工作安排,我单位食品药品稽查工作基本达到年初工作目标。

五、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管理费、办公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6决算总表.xls
  •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6决算公开1.xls
  • 登封市食品药品稽查队2016决算公开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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