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530306X/2017-0003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 |
| 发布机构: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关 键 词:部门决算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0 | 发布日期:2017-10-20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主要职能: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员情况:共有干部职工433人,在职干部职工352人,离退休81人。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住房、城乡规划和城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指导、参与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审定工作;参与编制国土规划和区域规划。
(三)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编制城乡建设计划,并会同市发展和改革部门平衡后,报市政府批准;负责筹措和综合平衡城乡建设资金,监督检查城建规费的征收和资金使用情况;负责城乡建设统计、汇总和分析工作。
(四)向登封市政府、郑州市建设部门报告建设行业管理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管理措施的建议。
(五)负责住宅小区各种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综合验收。
(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对登封市境内的建设工地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安全施工检查,对符合施工条件的发放施工许可,对不符合规定的建设工地依法进行查处。
(七)负责市区道路的建设和维修工作。
(八)负责市区市容市貌的管理工作,对市容“十乱”现象进行日常管理。
(九)负责市区园林绿地的建设和日常管护工作。
(十)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基层党组织和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系统内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离退休职工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登封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构设置如下: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登封市政府的组成部门,内设科室共有4个:办公室、法规信访科、工程建设管理科、勘察设计科、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管理科、城建监察科、房地产管理科8个科室。下设市政局、园林局、规划局、房管中心四个副科级事业单位,属独立核算单位。下设办公室和业务科室各二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1.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登封市市政管理局
3.登封市园林局
三、 关于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3039.86万元,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23165.1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69.54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659.6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使用往年结余资金,当年使用财政拨付资金较少。2016年部分专项资金增加,如新增车辆保险、生产车燃油、临时工社会保障缴费、市政工程项目增加等。
四、 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住建局(含下属两个副科级单位)2016年初结转和结余为673.48万元,2016年度决算总收入23039.86万元(均为一般财政预算拨款)。
五、 关于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23165.1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48.15万元。具体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8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1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17.22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880.58万元,城乡社区建设支出18767.29万元。
六、 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23039.86万元(均为一般财政预算拨款),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23165.1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3269.54万元,支出总计增加1659.66万元。主要原因为:2015年使用往年结余资金,当年使用财政拨付资金较少。2016年部分专项资金增加,如新增车辆保险、生产车燃油、临时工社会保障缴费、市政工程项目增加等。
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决算总支出23165.19万元,与2015年相比,支出总计增加1659.6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30498.23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994.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项目支出主要为审计业务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遗属补助、抚恤金和丧葬费,以及帮扶慰问生活困难群众。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75.14万元。主要是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417.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八、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66.5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68.6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352.2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16.38万元。
公用经费697.9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665.66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2.28万元。
关于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57.14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1.96万元(含两个副科级单位)。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18万元(购置16.87万元,维护费38.31万元,含两个副科级单位)。
九、 关于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97.7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安排的支出7787.81万元,公共设施支出801.48万元,基础设施建设支出1608.43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88.32万元,主要包括机关人员、环卫工、园林维护工工资,市政、园林运行维护费用等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200.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197.72万元,无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6年期末,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有车辆6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5辆、其他用车5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治理大气污染,市政管理、环卫设施、园林维护作业用车购置增加。
十一、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