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部门决算公开

索 引 号:005303449/2017-00335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部门财政预决算
发布机构: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关 键 词:部门决算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20发布日期:2017-10-20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2016年度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中央、省市、登封市委有关党史工作的指示、决定和部署,指导和协调全市党史工作。

2、负责中共登封市委党史资料、登封党史大事记年编资料、革命根据地资料、登封党史人物资料的征集、整理和编纂工作。

3、推动党史成果的转化,向广大党员干部群众进行党史、革命史的宣传教育;

4、协助市委有关部门对建立革命纪念设施等相关问题提出意见;

5、承办市委和上级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共分3个处室,分别为:办公室、编辑室、党史文献信息室。

无下属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事业编制(省参公管理)15人,实有人数11人;退休共计6人。

二、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河南郑州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封面代码表(1张)

2.收支总表(3张):《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收入决算批复表》《支出决算批复表》。

3.财政拨款收支表(4张):《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批复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三、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收入总计157.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7.38万元。

2016年度支出总计152.2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21万元(包括行政运转支出82.85万元、专项业务支出64.3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1万元。   

(二)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52.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7.21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147.21万元,主要是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开展业务活动而发生的基本支出。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与年初预算数增减变化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52.22万元,年初预算数为140.32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1.9万元。增加原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后相关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和公车改革后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四)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2016年度,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99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9万元。全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全市党史工作公务活动、检查督导各乡(镇、区)党史工作等支出。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五)“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及原因说明 

2016年度,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99万元,年初预算数为4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一致。2015年度支出决算数为7.83万元。2016年度比2015年度减少3.84万元,其中:

1.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00万元,2015年度决算0.00万元。

2.2016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99万元,2015年度决算7.46万元。2016年与2015年相比减少3.47万元

3.2016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2015年度决算0.37元。2016年度与2015年度相比减少0.37万元。

2016年度,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三公”经费减少原因主要是我室严格按照有关要求控制招待费列支。

(五)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度行政运行经费支出82.85万元,比2015年增加8.99万元,增加12.2%。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的支出。

(六)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社会保障与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补助、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红十字会事务等。

(四)医疗卫生支出:指政府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包括医疗卫生管理事务支出、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公共卫生、医疗保障、中医药、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等。

(五)住房保障支出:指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城乡社区住宅支出等。如行政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

(七)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八)“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路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 河南省郑州市中共登封市委党史研究室.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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