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新蓝天科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年产200万平方米节能玻璃建设项目(一期)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做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为保证验收决定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境影响评价科。
公示期为2017年10月20日—2017年10月26日拟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验收监测 单位 | 项目 概况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1 | 郑州新蓝天科技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 年产200万平方米节能玻璃建设项目(一期) | 中牟县官渡镇中央大道与金菊四街西北角 | 中牟县环境监测站 | 项目实际总投资27000万元,总建筑面积14140㎡,主要建成1#生产厂房、办公室、宿舍楼、食堂。建成后年产200万平方米节能玻璃,项目劳动定员,45人,年工作时间252天,单班制每天工作8小时。 | 废水:磨边废水、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满足《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标准,后排入贾鲁河,待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建成后排入中牟官渡污水处理厂。 噪声: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固废:废边角料、废玻璃渣、玻璃用胶废桶、废PVB中间膜经收集后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由厂家回收;废润滑油临时贮存在危废暂存间,交由新乡市龙博环保废物处理中心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河南美丽家园环卫有限公司清运。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126981 通讯地址:中牟县清阳街(南)231号中牟县政务服务中心环保局窗口(4514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