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索 引 号:085569182/2017-007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计划财政局关 键 词:综合,政府采购,招标
文    号成文日期:2017-10-23发布日期:2017-10-23
体    裁生效日期:2017-10-24废止日期
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位于郑东新区范围内可通航水域,主要为龙湖、如意湖、龙子湖、象湖湖区及如意河、昆丽河、金水河、熊儿河、贾鲁河园区段等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

2.2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招标工作范围:完成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勘察、测量、可行性研究(含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的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3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 日历天。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标段名称: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勘察设计

2.5 质量要求:所有成果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工程咨询甲级资格(须含港口河海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类(岩土、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工程)执业资格证书和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具有10年以上港口工程设计经验;提供投标企业自2014年7月以来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国内、外港口工程设计任务或者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2012年1月1日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国内、外港口工程设计任务或者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须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设计文件等】。

3.4 其他要求

3.4.1 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本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具的为准,须证明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

3.4.2 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应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若前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则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4.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获取

4.1 投标报名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3日至2017年10月27日下午16:30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

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3、法人授权委托书;4、经办人身份证。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710房间办理。咨询电话:0371-67171613 0371-67188800。

未在网上报名的不接受现场查验。

4.2 现场报名查验

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单位请携带4.3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7年10月2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在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向西300米郑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院内)进行现场查验。

没有进行现场查验的,网上报名无效。

4.3 现场报名时查验以下材料【出示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应将有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复印件应加盖公章,原件经核对与复印件一致后当场退还)】:

(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2)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4)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港口与航道专业)和港口与航道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社保证明;

(5)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及类似项目业绩材料;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

备注:

1、上述(1)~(7)项应根据“3 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具体要求提供;

2、资质证书可不提供证书原件,但需提供复印件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查询的“企业资质资格”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

3、报名单位应保证其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参加投标;未按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的,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社保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参保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其余证明无效;

5、网上下载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社保证明,必须同时提供证明其与加盖出具部门印章的书面材料具有同等效力的文件和验证方式,则其下载打印页(彩色)即视同为原件;

6、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其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报名单位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或资格预审时),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申请)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最终审核。

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按要求进行投标报名(或通过资格预审,如有)后才可以领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相关费用等另行通知。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东新区政府采购网和郑州建设信息网等网站上发布。

7 其他事项

招标人拒绝借用他人资质或挂靠单位报名,一经发现,有权取消报名人投标资格。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郑东新区台商大厦(商鼎路与普惠路交叉口东南)20楼20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袁先生

电话/传真:0371-86103586

电子信箱:2602893914@qq.com



 

 

招标人: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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