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72/2017-0022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高山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动态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4 | 发布日期:2017-10-2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是组织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围绕贯彻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大气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家喻户晓,从而达到让群众自觉遵守并执行,积极营造有利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的良好氛围。
二是重点防控,深化污染治理。开展工业废气、餐饮业油烟等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加强防护措施,做到重点污染领域防控在先;继续抓好“散乱污”企业整治,严防已关停企业“死灰复燃”,禁止焚烧秸秆,切实消除大气污染源。
三是严格执法,实行联防联控。将辖区所有大气污染源全部纳入“一长三员”监管体系,确保企业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同时对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工作,对污染源实行发现一起、治理一起,切实加大监管力度,有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落实。(崔珊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