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工作的建议答复

  • 索引号:005252362/2017-0055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环境保护局
  • 关键词: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7-06-19
  • 发布日期:2017-10-24
  • 体裁
  • 生效日期:2017-06-26
  • 废止日期
  •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工作的建议答复

    对市十三届委员会四次会议

    第2017000265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贾松涛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工作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依据我局相关职责将提案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郑州市环保局立足本职,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 (小区)关闭搬迁专项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17〕21号)等文件指示精神要求,从源头把控,抓好畜禽养殖项目审批有关工作。严格规范养殖户环保设施的建设,做到环保设施先行,建设中严格执行项目“三同时”制度,设施验收不达标的坚决不批准运行。   

    一是养殖场选址不当不批,新建畜禽养殖场必须选在建筑物群的下风向,并远离居民区至少500米。禁止在城镇居民区、学校等人口集中区域内建设养殖场、养殖小区。   

    二是固体粪便、尿液污水处置设施不达标不批,畜禽粪便必须经养殖场应设置专门的粪便贮存设施、收集尿液污水设施,贮存收集设施应采取有效的防渗处理工艺,要有防止粪液渗漏、溢流措施,防止畜禽粪便污染地下水。   

    三是排水系统不合格不批,改造养殖场的排水系统,实行雨水和污水分流收集、污水布设暗沟输送系统,达到场内污水与雨水分流,实现排污减量化。 

    同时,我们对畜禽项目审批后,及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今年,对中牟县新普源养殖场年存栏9800头扩建生猪养殖项目审批中,从项目审批源头严格把关,项目审批后及时在郑州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进行广泛监督。我们还将畜禽规范化养殖工作纳入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工作之中,纳入到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之中,为全市农村建设成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幸福家园做出更大的成绩。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支持环保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今后,我们将以建设“美丽郑州”为牵引,加大环保工作力度,深入推动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不断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不断改善全市环境质量,切实为美丽郑州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7年6月19日

     

    附件
  • 提案原文-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畜禽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工作的建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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