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8177676X/2017-0095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财政资金/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济发展局(安监局) | 关 键 词:招标,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7-10-25 | 发布日期:2017-10-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招标条件
京港澳高速双湖大道互通式立交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7]583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以豫交文[2017]381号文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该项目位于郑州航空经济综合实验区北部,双湖大道与机场高速、京港澳高速公路交叉处,项目采用双喇叭 子叶式立交形式互通立交方案,双湖大道下穿京港澳高速和机场高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双喇叭 子叶式立交形式互通立交一座,新建双湖大道2400米;改建京港澳高速1250米;改建机场高速1120米,新建匝道6447.2米,匝道收费站1处,(8进15出)。
2.2招标范围:
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包括京港澳高速双湖大道互通式立交工程施工范围内的路基、路面、桥涵、防护与排水、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不含保通辅道、双湖大道市政道路)。
2.3标段划分:本次施工招标分为1个合同段,编号为SHDDLJ -SG合同段。
2.4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2017年12月 计划交工时间:2019年6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近五年内(指2012年01月01日至今,以交(竣)工验收日期为准)完成不少于两条高速公路工程(包括新建或者改扩建),或者不少于两座在既有高速增设出入口工程;提供相应的合同协议书、工程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等有效证明材料;
3.1.4拟派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担任过两个及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项目经理经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参与投标的单位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在有效期内、显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项目经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提出投标报名。若出现上述情况,先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投标人;
3.5投标人应当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本单位信用记录的网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6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0月25日至2017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空港二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报名。
4.2.报名时须法定代表人(持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有效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携带以下资格证明原件及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劳动合同及投标人近期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资质证书副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建造师证、社保证明、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工程交工验收报告)、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加盖公章。
营业执照副本可不提供证件原件,但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企业信息加盖公司公章的查询内容。
注:本项目报名必须先注册成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诚信库会员,经审核通过后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同时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具体步骤详见航空港实验区交易中心网站(www.zzhkgggzy.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指南栏目内“诚信库申报须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寄方式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区航程置业有限公司
电 话:0371-56567742
联系人: 巩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方圆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与民生路交叉口向南200米路口西北角福晟国际2#楼11楼东
联 系 人:秦先生、刘先生
电 话:0371-55058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