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至10月21日,市国土资源局、市监察局、市督查室等相关单位分三个督导组,对辖区15个县、市、区土地利用管理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进行了专项督导检查, 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核查、反馈意见等方式对市辖县市区集中整治行动安排部署、组织协调情况及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下步工作措施进行全面督导。
督查发现,各地政府对集中整治行动认识高、决心大、行动快,推进有力,基础资料扎实,整治成果明显,督导组要求各地政府:一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要以督导检查为契机,进一步突出政府的主体责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督导核查责任、乡镇政府的直接整改责任、相关部门的共同责任,务必齐抓共管,落实责任;二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用活政策。要着力围绕“十三类”问题,迎难而上、强化担当、立行立改、严格要求,全力以赴推进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开展政策研究,搞清上级要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用足用活土地政策,因地制宜推动工作落实,长短结合、标本兼治,集中解决各类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打好土地利用管理“翻身仗”;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凝聚合力。要强化共同责任机制、细化分工负责机制、实化问题整改机制、深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四是要进一步严肃问责,促落实。要严格督查和问责,对工作中动作迟缓、工作不力、逾期整改不到位,甚至遇到问题“绕着走”“和稀泥”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形成强力震慑,倒逼工作落实,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刘红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