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郑)食药监药罚〔2017〕49号 | 河南沐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该药品案 | 河南沐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 91410122079402781M | 袁永红 | 河南沐升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知道他人从事无证生产、经营药品行为而为其提供该药品;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 三十五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6日 |
2 | (郑)食药监食罚〔2017〕73号 | 河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郑州大学路分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鲜鸡蛋”案 | 河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郑州大学路分公司 | 914101030547303000 | 李毅 | 河南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郑州大学路分公司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鲜鸡蛋”;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2日 |
3 | (郑)食药监食罚〔2017〕70号 | 吴玉召(新郑市哈芙生活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调味面制食品(芝麻香干)”案 | 吴玉召(新郑市哈芙生活购物广场) | 41018419770621001X | 吴玉召 | 吴玉召(新郑市哈芙生活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调味面制食品(芝麻香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没收非法财物。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9月15日 |
4 | (郑)食药监食罚〔2017〕71号 | 新郑市鑫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 新郑市鑫欣食品有限公司 | 914101840522666000 | 常明伟 | 新郑市鑫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3日 |
5 | (郑)食药监食罚〔2017〕72号 | 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眠乐™轩生堂牌美通宁片”案 | 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 | 914101007991943000 | 张宗军 | 郑州轩生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眠乐™轩生堂牌美通宁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没收非法财物。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3日 |
6 | (郑)食药监食罚〔2017〕74号 | 新郑市枣典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新郑红枣片(阿胶味)”案 | 新郑市枣典枣业有限公司 | 91410103685694067L | 张巧连 | 新郑市枣典枣业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新郑红枣片(阿胶味)”;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2日 |
7 | (郑)食药监食罚〔2017〕75号 | 郑州市冠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菠萝夹心面包”案 | 郑州市冠达食品有限公司 | 9141018405225095X2 | 叶智强 | 郑州市冠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菠萝夹心面包”;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1、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 | 自动履行,15日内 |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16日 |

